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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不错喔,朋朋!”又有人拍着她的肩。

  “常常去看练球还是有收获的。”朋朋甩开那勾肩搭背。“我本来就是单纯去看练球的。”

  讲是这样讲,她看着通讯簿上那新增的电话还有欧阳舜三个字,还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噗通噗通跳得猛烈。

  欧阳舜并不是认真的社员,往往五次里有两次见不到人;也就这样,偶尔遍寻不着的失落加深了每次探寻的期待。

  原本只是感兴趣事物的某一个小元素,如此的期待加上几次的对上眼,这元素喧宾夺主成为关键,不知不觉变成主角凌驾于她喜欢的棒球之上。

  四拍子的欧阳舜。

  “噢!”她收好手机,突然一脸懊恼。

  “怎么了?”社员纷纷关注看向她。

  “我还贴着胡子耶!”戴着假发、小胡子,反串男角装扮根本还没换下。

  “哈哈哈!对啊——”

  “我还有拍到照片喔!”有人得意地拿着单眼相机高举炫耀。

  朋朋一把抢过,点开照片。

  啊啊啊啊!本来可以浪漫十足的第一次互片,现在看起来,根本BL。

  ***

  “朋朋,快十一点了喔……”胡燕屏小声提醒着。

  正在换衣服的王朋朋闻言,无声啊着,很快穿好洋装立定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皱起眉,转回衣柜前挑挑拣拣,终于挑出上衣下着火速换上,又踱回镜子前,打量着自己的脸。

  “燕屏,会不会很没精神?”

  “刷上一点腮红、抹一下唇彩呢??”

  “嗯。”朋朋依言,之后又啊一声,抽一张卫生纸拭去过多的腮红。“还可以吗?”

  胡燕屏点点头。

  于是王朋朋抓起包包套上鞋子冲出寝室,徒留衣柜旁那一堆落选的衣衫,以及满脸羡慕的胡燕屏。

  小跑步至约定的大门口。还好!还好!没有迟到。想起早上九点多打电话给欧阳舜,电话里的声音严肃许多,害她有点傻住,有点退却——

  “喂?”拨通后,疏离声音传来。

  “我是朋朋。”

  “朋朋。”

  “就是那个——”

  “我知道。”感觉似乎在笑。“你想一起吃午饭吗?想的话我们就约十一点在大门口——”

  “好。”说完才发现好像打断了人家。

  他说句等会见就挂电话,也没有等她回再见……

  王朋朋站在大门口,看着表,几乎准点了,偶尔经过的人们看到她,总给她好奇又有趣的致意,她也礼貌地回应点头。

  一辆凌志房车停在大门口,驾驶降下车窗,朝她挥手,她点个头后,缓缓走到副驾那侧开门上车繁好安全带。

  “有不想吃什么吗?”他一边注意路况一边启动上路,问得自然。

  “嗄?”她笑了出来,又摇摇头。“没有。”

  “没机会自我介绍,让我有点不习惯。”行进间,他这么说着。

  “你是欧阳舜,资工级二年级,棒球社一垒手,喜欢直球、常打第一球、最讨厌滑球。”朋朋细数着。

  欧阳舜沉默片刻。“所以你应该叫我学长才对。”

  “学长好。”

  他分心睨了她一眼:爽朗的笑容,搭配简单的衣衫,一样是棉T牛仔裤,朝气有活力。

  “那我需要自我介绍吗?”

  “好啊。”

  “我是王朋朋,爸爸是水电师傅,妈妈是婚友社老板,家里就我一个小孩。爸爸很喜欢看棒球转播配晚餐,所以我从小就很喜欢棒球。现在是社会学级一年级,也是戏剧社社员。小学时曾经当过班长、风纪股长、路队长—”

  太好了!她成功地让欧阳舜无聊至死了,王朋朋这么想着,思考着该如何自然地中止后续五百字冗长无意义的内容时,听到他笑出声。

  “路队长。”

  “对啊,哈哈,大概老师觉得我比较鸡婆比较凶巴巴吧。”

  欧阳舜并未回应,但朋朋可由他侧脸那轻微上扬的嘴角猜测,他应该没有因为她无聊的自介而想要打道回府。

  与心目中的四拍子人物近距离接触,朋朋才发现欧阳舜比她想象的还难以接近;有几次,他无意识流露出的臭脸,让人感觉他有股优越感。

  看着他深邃五官的侧脸,看似普通但穿在他身上就很有型的衬衫,还有握着方向盘上那干净修长的大手,他不像其他棒球社员那样粗犷,反而比较符合不少女同学都在谈论的,属于医学世家那种气质。

  有着白马王子的条件,但居然会打棒球,根本就是朋朋少女心中的——

  “为什么你的自介中断了?”他嘴角扬得极高。

  “嗄?”分心时刻突然被这样问着,朋朋有点傻愣。“不是讲到路队长吗?”

  朋朋张大嘴笑起来。“想说太无聊了啦。”

  “不会啊,至少你跳过了学走路和幼儿园时期。”

  哈哈。“那个等你睡不着的时候再讲。”

  “好啊,那先存档起来。”

  “那我另存新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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