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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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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祭拜过爹娘后,祝火与她便在明州老家附近买下一栋屋子,两人也拜堂成亲,成了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过着甜蜜的两人生活。 柳红袖继续以“春秋”之名作画,然后与祝火一块到市集贩售,每当有人问及“春秋”是何人,他们绝口不提,只说对方蒙着脸看不清长相,不过若有人要指定画,他们也会代为转告。 “春秋”原在温州就颇负盛名,如今辗转来到明州,名声更是如日中天。 在明州,“春秋”转了画风,其笔下之山水绝妙不可言,仅能意会,引起文人雅士争相收藏讨论,于是他们的生意经常是供不应求。 这日,提前收了摊,也是卖得一幅不剩。 祝火把摊子一收拾,两人转入巷内,他手上的东西让他先送回家,两人再相偕逛市集。 柳红袖挽着他的臂膀,娇声问:“让你跟着我抛头露面,会不会让你有志难伸?”她清楚男人总会想求个一官半职,或是富甲天下彰显名声。 “为何问?” “因为你一开始就想灭世,好让世人记住你,所以我想让你安顿在此,会不会委屈了你?毕竟你也有实力可以一展抱负。” “傻袖儿!我求的是活得自我,而非外在的显著名声,我要的是绝对地掌握在自己手上,不是随着世人盲目汲汲营营,总之,我要的,现在都已得到,此生无憾。”祝火拍拍她的手背道。 柳红袖难得不顾大庭广众之下,亲昵地偎在丈夫怀里。“你对我真好。” “知道就好。” “我现在已经这么幸福了,那三个条件我不要了。” “这么大方。”他存疑。 “当然,我又不是非要占你便宜不可,再说……”她贼贼地挑眉。“如今你已是我丈夫了,往后我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怕什么!” 果然,他就在猜这小女人如此会算计,怎会轻易放手,原来啊……吃定他了。 “那么,你尚欠我一个愿望,我是不可能那么大方还给你,总有一天会跟你要求的,别忘了。” “爱计较!”她嘟囔。 祝火才懒得与她争辩,随她说去。 日落西山,天色晕红,倦鸟归巢时,乃是黄昏之景。 两人的身形在地上曳着长长的迭影,绵绵无尽。任何人都可感受出他们此时的幸福与甜蜜。 岂料,祝火背脊忽然一凉,感受到一股既熟悉又强大的力量在他身后不远处,一波波的力量意在引起他的注意。 “袖儿,你先入屋去准备晚膳,我还有点事,待会儿就回来。” 柳红袖察觉祝火的额际渗出汗珠,心知一定又是自己帮不上忙的场面,只好咬着下唇进屋去,关门前,回了头。 “祝火,早点回来。” “嗯,我知道。” 祝火颔首,一等门板关上,立刻到空旷无一人迹之地,但下一秒间,场景又转换到五年前的那棵千年老树下。 残月依旧趴在树上,好不快哉。 “挺甜蜜的,是不是啊,祝火?”盯着还差上自己一截的容貌,残月笑道。喔!居然没画成丑八怪,真是可惜了。 “不关你事。” “哟!这是你对恩人说话的态度吗?还是想过河拆桥?我的耐性是有限的。”声音透着冰冷的寒。 痴痴过了五年,仍没寻到他想见的人,不过倒是找到他的眼线。 “见到了。” 残月冰凛的眸子闪了道充满喜悦的光亮。“在哪?”其喜悦程度与得到糖果兴高采烈的孩童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三国。”说他自私也罢,他宁愿对不起卫十烨,也不能惹火残月,毕竟他不想连累袖儿,而且他笃信残月也不会伤害卫十烨。 残月眼神一黯,嘴角的弯度深了。“你身上没有三国的味道,根本没去过那里,怎么会见到他……他来过这里?” “没错,不过他此刻已转往三国,不过是哪个时间我不确定。”至少他能为卫十烨多拖延一些时间。 “祝火,最好别让我知道你骗我,要不……那后果你承担不起的。” “残月,别威胁我,我不是怕你!” 残月狂笑。“你当然不怕我,要不也不敢来跟我讨卷灵轴了。对了,还没恭喜你得到身体,还娶了个美娇娘,好生对待她吧!” 笑声方歇,场景又变了回来。 祝火只身一人站在原地。 不知怎地,他能感受到残月身上有股强烈的清圣之气,近乎神的气,但是他的作风行径,却与一般妖魔无异。 残月,究竟是什么呢? 猛地收回思绪,祝火决定不再细想,反正自此后他与残月就无瓜葛,他的事毋需自己费神,只要好好保护袖儿就好。 莫名的,一股不好的感觉积在他胸口处,令他愁眉深锁。 他希望只是自己的敏感而已。 三个月后,明州一年一次的赏花大会就此展开。 在明州栽花最出名的江府内,由大门口开出一条花瓣路,绵延至府内,好不华丽,人来人往间,热闹非凡,挤入的人都是想看看今年的花王是花落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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