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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对了,你和冷风同班,我见过你。”

  “没错!,我们在升旗台上也见过两次。”他锐利的双眼很有自信地盯着郑浩磊。他又说:“我叫薛为奇。”

  哦——薛为奇,原来是他呀!才转来没多久就领了两次写生奖。

  “我是郑浩磊没错。”郑浩磊看他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肯定是对他郑浩磊认识不深,故意重新说一次自己的名字。

  “废话!你和冷风同班四年,坐在她隔壁四年,还是她的邻居,功课了不得,将近十项全能,我没说错吧!”就是知道他是郑浩磊才上前问候的。

  他居然如此清楚?

  “过奖、过奖,冷风跟你提过我吧。”想必是冷风告诉他的。真开心!风把我形容的如此贴切。哈!

  “没有。不过班上同学都认识你,也说你和冷风很好。”薛为奇淡淡地说道,仿佛郑浩磊的厉害与他无关,惟一值得薛为奇关心的是最后那句话,因而音调提高了许多。

  可恶的风,居然没跟她新转来的同学提到我!好歹我也是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居嘛。

  郑浩磊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可恶,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他扯扯嘴角,意兴阑珊地道:“没什么啦,我和风是邻居又是同学,我把她当兄弟,照顾她是应该的。你看她长得那么像男生,又黑又瘦,丑不啦叽的,没什么人会喜欢她,身为兄弟的我,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

  好一个理所当然,郑浩磊真想打自己耳光,哪壶不开提哪壶呀!冷风一点都不丑,自从上日长水痘后,那长在眼皮上的水痘被抓破,居然眼睛成了双眼皮,世上真是无奇不有。即便冷风原来的丹凤眼也是不丑的,只是他不希望冷风有太多的好朋友,尤其是男生。一股妒意横上郑浩磊的心。特别是眼前这个长得高大的男生,所以他宁可丑化她,也不要不明不白多了一个敌人……敌人?郑浩磊为自己的心虚感到一阵的莫名恐惧。

  薛为奇一听,居然牵动起嘴角扯开了唇线,那极完美的笑容淹没了先前锐利的眼神,柔和了许多。

  “是这样啊,那就好。”薛为奇放心许多。

  什么意思?

  “她在睡午觉,你要找她?”哈哈,幸好她是个睡虫,干脆叫这个大傻瓜别等了。

  “不是。我来找你的。”薛为奇讲出了他的来意。

  喔?郑浩磊张大了嘴、瞪大了眼。不会吧?找我的?

  “你——找我的?”郑浩磊非常纳闷。看他之前来势汹汹的样子,莫非是和我有仇?!

  “我们班上传说你喜欢阿美,因为你每天经过我们班上都会唱‘阿美、阿美几时办嫁妆,我急得快发狂’。虽然你常喊冷风的名字,那不过是借口,其实是想引起冷风的好朋友阿美汪意,没错吧!所以——冷风就让给我,我喜欢冷风!”薛为奇一鼓作气的把来此的目的说出来。

  不对!阿美是跟屁虫——林士从喜欢的人,只是他色大无胆,身为班长的我是该造福人群的,至于冷风……

  “等等!冷风为什么要让给你?”郑浩磊挺身迎上。

  “你喜欢的是阿美,干嘛缠着冷风不放?”薛为奇抓起郑浩磊的衣襟,气不过他想脚踏两条船。

  “神经病!”郑浩磊甩开他的手。“阿美是我们班上林士从喜欢的人,关我什么事!再说,我警告你,冷风不是我女朋友、也不是礼物,用不着让来给去的。不过既然你这么直接又坦白,那我不妨告诉你——冷风是我郑浩磊永远的新娘!这是我们的约定!”

  去他的谁又黑又丑!

  郑浩磊赌气地把他与冷风之间的游戏当作一辈子的誓言,压根儿忘了之前自己才讲的话:没什么人会喜欢她的。

  “哦?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情敌!”薛为奇也刻不容缓地宣告着,一股誓在必得的决心。

  这个薛为奇长得高瘦体型,皮肤黝黑,一副运动家健健康康的模样,满帅气的人,怎么会喜欢冷风这种排骨似的女孩!起码得选个小家碧玉型的嘛,干嘛跟我抢!听他急急撂下这等话,看来是和我卯上了……唉——世风日下,丑人当道,为什么那么多男生喜欢她?我以为……以为她是我郑浩磊一个人的。没关系!风只欣赏我这么有才华的人。“我知道冷风欣赏有才华的人。”薛为奇似乎看穿了郑浩磊的想法,再度回给他又冷又强硬的从容,然后骑上他的脚踏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郑浩磊瞠目结舌的懊恼不已。

  连这点他也清楚!看来,他是来真的。

  郑浩磊终于遇到劲敌了,在这一刻他像突然间清楚地了解到——不能就这么算了!冷风只属于他,谁也不能抢走。于是乎,郑浩磊开始去面对问题,他得回家好好盘算才行。

  如果不是薛为奇的出现,也许郑浩磊会一直以为反正年纪还小,一切顺其自然,物换星移之间,谁也料不到将来会如何。但是,既然有人宣战,而头号情敌又是如此坚决,如果他不加把劲,冷风将搬离二巷,分开久了也许连心都会变得很遥远。

  郑浩磊今天又再度领悟到冷风的魅力,是因为她洒脱的性格吧,自己不也是喜欢上这样的她。

  哈!几个五年级的小小孩竟交织出一团迷情,究竟冷风这只小鹿会不会踏入陷阱?是薛为奇的网?还是郑浩磊的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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