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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太快了。

  快得不够让她,能有再多些时间,依偎在他怀中,那幸福的时光,似乎眨眼就过去了,短得让她惆怅不已。

  “小姐,到了。”沈飞鹰说。

  是啊,到了。

  龙门客栈的扁额,就在眼前呢,让她想不承认都不行。而身后的他已经翻身下马,还将她抱下,确定她双足稳稳踏在地上后,才收回双手。

  一个念头闪过,她红润的唇上,再度漾出笑意。

  “骑马好方便哪,比搭车快多了。”她望着他,笑意盈盈,轻言软语的说道。“鹰,你明儿个就教我怎么骑吧。”

  说完,也不等他回答,罗梦袅袅转过身,走进龙门客栈赴约了。

  沈飞鹰心里有数,她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善罢干休。但是,他没有料到,当天傍晚回到大风堂,她打铁趁热,不浪费任何时间,立刻就向堂主提起了。

  罗岳的反应,是一阵呆然,大手猛搔脑袋。

  他从没想过,要让宝贝女儿学骑马。一来她出门有车可搭、有软轿可乘,二来他根本也舍不得,女儿在马背上颠簸。

  罗梦静静吸着茶,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爹爹曾抱着她在马背上奔驰,那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都已记不清。

  但是,今日她却发现,与沈飞鹰共乘一骑,是光明正大贴着他的最好机会。

  他将她抱在怀中,小心的护着,就像爹爹一般,却又跟爹爹不同。她喜欢他宽厚的胸膛,如墙如山一般,护在她身后,让她不用担心、不需害怕的感觉;喜欢他的手环着她;喜欢他的体温,暖烫着她。

  “梦儿,骑马很辛苦的,你确定吗?一会儿就会腰酸背疼,还是算了吧?”罗岳在女儿身边,踱步绕着圈子,苦口婆心的劝。“你不需要学骑马啊。”

  “没关系,我想学。”她看着忧心忡忡的爹爹,笑得灿美胜花。“再说,身为您的女儿,连马都不会骑,不是教人笑话吗?”

  此话一出,罗岳怒发冲冠,恼怒的大叫起来。

  “谁敢说你不会骑马是笑话?是谁?是哪个杀千刀的?你跟爹说,我现在就去缝了他的嘴!”他激动不已,最最听不得,有人说女儿的坏话,恨不得要去找对方拚命。

  “爹爹,别生气,小心气坏身子。”罗梦弯唇再笑,安抚爹爹的怒气,但说出口的温言软语,却是万分坚定。“没人说,是我自个儿想的。”

  罗岳的怒气,瞬间烟消云散。

  这……这……他可不能,缝了宝贝女儿的嘴……

  名震天下的豪侠,只能呐呐几声,把先前说的话当作放屁,脸上尽是藏不住的担忧,苦恼的问着。

  “可是,要是你摔下马,那该怎办?”

  “沈飞鹰不会让我摔下马的。”她终于望向一旁沉默不语的他,还笑笑的又问:“你会吗?”

  他抬起黑眸,深深看着她,看穿她的心机。

  罗梦拿他来堵堂主,又用话回头逼他。他若说会,就是扯谎,也是拒绝,可是罗岳极疼女儿,最终还是会答应她的要求,到了最后,教她骑马的事终究会落到他头上。

  别无选择,他只能回话。

  “不会。”

  简单两个字,就是他的承诺与保证。

  沈飞鹰的话,千金不换,他会用命来守诺。

  罗岳知道,罗梦当然也知道。

  既然,沈飞鹰都这么说了,罗岳的不安就去了一半。再者,他向来拿这宝贝心肝的要求没办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

  真要说起来,唯一能让他放心,教导女儿骑马的,除了沈飞鹰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人选了。

  他无奈的叹气,看着美丽的女儿,终于让步。

  “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

  第五章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果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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