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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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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周问添还把他抱在膝盖上,用轮椅载着他在研究所里逛来逛去,诉说他那堪称奇迹的生平,以及一生最大的梦想。 那时候,杜皓天真的很佩服周问添,暗自下定决心,长大后也要进春芳集团旗下的生技研究所,为周问添效命。 只是世事难料,再好的感情也抵不过现实,言语上的爷孙如今已成了仇人。 十年的岁月让年轻人成长,却让老人更显衰微。 杜皓天看着周间添,枯瘦如柴的身子,脸部、颈项、双手布满老人斑,眼睛已经浑浊,再也没有过去的气势了。 时光啊!这是世界上最可怕、也是最伟大的东西。 “周爷爷。”他轻叹口气。“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随即,他双手扶着轮椅,吃力、又带着些微痛苦地站了起来。 周间添灰黄的眼蓦然睁大。“你……怎么可能……我研究那么久都没有成功……” “脐带血。”杜皓天抖着腿,辛苦地走了两步,将一只皮箱扔到周问添脚边。然后,他又像力气用尽般,往后一仰,堪堪坐入身后的轮椅。 周问添抖颤着双手,正想拾起皮箱—— “慢着。”被周问添绑架的龙依出现了。她一个箭步冲过去截走皮箱,奔到杜皓天身边。“你被老家伙骗了,他的春芳集团因为牵扯上恶劣的人体实验,已经完蛋,你父母也被我送回朱家,他现在只剩一个架子,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我知道。你的本事我还不清楚吗?哪里有这么容易被绑架?他会使出这招,一定是已经山穷水尽了,才会试着想唬我。说不定他还打着主意想绑架我,要胁我父母再为他卖命呢!”杜皓天说。 “你都晓得了,还来自投罗网?”龙依不解。“你知不知道,我一路上来解决了多少埋伏,足足四十一处,每一个都可以让你死上一百遍的。” “我不来,怎么把这一段恩怨做个了解呢?”杜皓天指着她手里的皮箱。“把它给周问添吧!” “这是什么东西?” “我这几年研究脐带血的心得。” “你……这么重要的东西,你要给他?” “龙依,科学就像两面刃,怎么选择,就靠个人的良心去判断。有时候有些事情,在某些人眼里是对的,但在其他人眼中,那又是错的。但其实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谁又能真正说得清呢!就像我和周问添,我们一样的伤势,我选择从脐带血这条路去治疗,周问添却走向复制这条路。其实我们最终的目标都是可以量产人体器官、改善人类基因、延长人类的寿命。从最根本来看,我们两个其实是一样的,但我们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结局,为什么?” “你起码不做人体实验这种天理不容的坏事。” “难道拿动物做实验就不残忍吗?”杜皓天摇摇头。“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生命。我和他没有不同。真要说差异,大概只有一点,我运气好,有个有钱有势的家族做背景,不必像他一样,凡事得一个人打拚。我生长于和平的年代,而他的岁月却被战争给搅乱了。今日的科技比起三十年前,差异何止千里,所以我幸运地成功了,我又可以站起来了,但他却仍困在那张小小的轮椅里,本来只单纯地渴望着能重新站起来,但随着时光流逝,身体逐渐老迈衰弱,他需要被治疗的地方越来越多,而他却还在摸索,找不出脱困的方法。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互相交流?” 龙依痛苦地按住太阳穴。“我不了解你们这些科学疯子。不过既然你想把研究资料给他,那就给吧!”她纤手一送,皮箱稳稳地飞进了周问添的怀里。“现在没事啦,我们可以走了吧?” 杜皓天没有再看周问添一眼,对他而言,那只皮箱已经将他与过去三十年的恩怨彻底划一个段落。自此而后,他算是重生了,他不想只看着过去,现在和未来比那些更重要。 周问添紧抱着怀里的皮箱,直到杜皓天与龙依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他迫不及待打开皮箱,看那里头可以让他重新站起来的秘密,或许还能找到令他再活久一点的要诀呢! 他认真而仔细地一页一页翻看着。 杜皓天给的资料非常完整,根本就是他多年来,每日每时的实验报告和结论。 杜皓天没有说错,他们渴求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有一点他误解了。 “哈哈哈……”周问添仰头大笑,两行泪随着笑声不停滑下。他和杜皓天只有一点不同,杜皓天不执着,勇于求新求变,舍弃复制技术、从干细胞入手,找出了让受损的神经再生的方法。而他却困于催生药剂中整整十年,找不到出口。 是因为年轻人脑子活,老年人太固执吗? 不是的。不过是因为他太迷恋手中的权势,绝对的权力腐蚀人心,不知打何时起,他已经骄傲到认为全世界都得绕着自己转动,他制定了规则,所有人都得遵循。 所以十年前,当他发现自己可能掌握了利用成年者的细胞、复制出一个个体,并且在短时间内催生“他”成长到一定年龄的方法时,他已自比为神。 他不再仅满足于站起来了,他不顾一切地复制自己,渴望得到年轻完美的躯体。如果成功,他会是世界上第一个永生不死的人。因为只要他的意识留存着,身体不好,随时可以换,就像换衣服一样,只是衣服好做,人体却哪里有如此容易催生成功,最后,他只不过是催生出一堆又一堆的怪物。 他错了,他不是神。这宇宙中真正的至尊是天地的法则,不是他,周问添。 如果他不那么贪心就好了,早知道……一念之差,满盘皆输啊! 就在西元两千零五年的六月,一代华侨奇人周问添合眼长逝,一生的成功,却受不了一次失败的打击,心痛而亡,而他过去的罪孽也随着他的死去尽数消亡了。 台北喜来登饭店,也就是之前的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地方,却是物非、人也非了。 感叹时光的流逝,杜皓天和龙依再度住进了这间饭店。 客房的摆设已经完全不同,但奇异地,他们入住的心情却同十年前那般兴奋,同样要了牛肉面和啤酒,这牵起了他们一生情缘的东西,已成他们最爱的食物之一。 两人对坐,吃着面、喝着酒。 他看她,岁月涤去了天真,益发妩媚娇艳起来。 她瞧他,再也不是昔日年轻气盛的大少爷,已经蜕变成成熟的大男人了。 四只眼睛就这么对看着,红霞渐渐飞上两张脸。 是因为面太烫,还是酒精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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