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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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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莫迺杰这小子曾经透露讯息说,有许多人对于容凤仪十分感兴趣,不单是她的身份、甜美的外貌引来觊觎,甚至还谣传她身上有个千年稀世血玉,当地的黑手党份子还发出密令锁定她为目标。 不行,她们的穿着打扮太过特立独行了,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让她们时时暴露在危险中,这简直比砧板上的肉还弱势。 明天一定要让她们换下这身打扮,而他的东行计划也得暂缓了。 一大清早的,他便急忙带着她们出门,难道小偷已经落网? “君毅大哥,我们要去哪儿?是不是窃贼已经被捕?”容凤仪问。 贪睡的晴儿还在梦周公呢,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因为要她醒来除非请雷公来叫她起床。 “不是,别叫晴儿了,让她睡吧!” 下楼上了街,沈君毅才说明。 “你这身打扮太过醒目了,容易遭宵小份子觊觎,况且你又是外地人,更是这些恶霸下手的好对象,所以我带你去买些衣服,多少可以掩人耳目,一方面也好确保你的安全。” 容凤仪顿觉一阵窝心,打小大家是疼爱她,所有的一切全依着她的性子,而眼前这老摆着一张严肃老脸的沈君毅,却在时而严谨、时而轻蔑外,不忘对她的安危多作考量,这让身在异乡的她好生感动。 许多时候她不是不怕,而是过去被保护得太好,她想挣脱大家的保护,看看自己飞出富丽堂皇的笼子后,是不是能够坚强的活下来,她不希望自己是朵温室里的花朵,所以来到威尼斯后,她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来。 现在面对沈君毅这不善花言巧语的男子,她却觉得他为她做的一切比什么都还叫人窝心,即使他不会哄人,但是却踏实得叫她心安。 “谢谢……”她仰着脸,轻吐一声谢意。 只见沈君毅的脸部线条略有变化,却故作镇定的冷着脸不再多言。 容凤仪悄悄的加快步伐,企图离他更近些,而优君毅亦贴心的放缓脚步,不让她跟得辛苦。 走了一段路,街上静用像只有他们两人,沈君毅突然出其不意的握住容凤仪的手,依然昂首阔步的往前走。 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容凤仪有半晌的闪神,他炽热的手心熨烫着她的,他握得好紧,这举动泄露了他也有不安的情绪。 两人垂首一路上沉默无语,交握的手却像是传声筒,早不知把多少情传递殆尽。 一家家的店都见他俩的身影穿梭,没有太多的言语交谈,只能不经意捕捉到他们两人的眉目传情,那么的含蓄内敛。 解下了那头梳拢整齐的发髻长辫,沈君毅在一家精品店为她挑了一支发夹,简单的原木发夹,素朴得美丽。 “喜欢吗?”一整天下来,他总算开口了。 “嗯,很雅致。”看惯了手工精致的金饰珠宝,可这支浑圆保实的木质发夹却深得她的心,因为是沈君毅为她挑选的。 半逛半玩的来到鞋店,沈君毅认真的为她挑着鞋子。这双鞋子要保护、承载着她,还要陪她走许多路,自然要挑双舒服的鞋。 她坐在店内的沙发椅上,看着眼前新奇的店内装置,玻璃的沁凉、简单的布置陈列着许多鞋子,不同于她打小穿惯了的绣花旗鞋。 很多时候她不得不对这异乡的一切感到有说不出的欣羡,墙上的按钮一压,屋子顿放光明,银色的转头一旋,汩汩的水倾泄而出,不用点蜡烛也不用挑水,若是阿玛与额限知道了这样的好东西,一定很新奇! “来。”他伸手一挥招她过去。 “什么事?” “喜欢这双还是这双?”沈君毅指着架上的鞋款问。 好漂亮,简单的花纹压印在鞋面上,感觉软硬适中,穿起来应该很舒服。 沈君毅拉来一张椅子要她上坐,随即蹲在她面前托起她的脚掌,取下她的绣花鞋。 “君毅大哥——”她惊呼出声,脸颊泛红尽是羞怯。 他托着她的脚掌不给逃。 “格格,”他戏谑的唤,“怎么你没裹小脚?” 容凤仪的脸更是涨得通红,的确,身为一位贵族格格却没有遵照礼仪裹脚实属不该,然而她的家人们却因为疼爱她而愿意不顾世俗眼光。 “因为……因为阿玛舍不得见我为缠脚而哭,所以交代额娘跟奶娘不准为我裹脚……” 她有点不安,担心他也和所有的世俗之人一样,非要她遵循时下女子的裹脚风俗,怎奈她年已十六,想要挽救亦为时巳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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