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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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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宝曾经是个小小的混混。 那年他正以一只手的伎俩对财叔行窃时,刚满十二岁。 不巧的是,财叔是一个警察,而且是对扒手特别敏感的警察。 孙天宝右手才靠近财叔的口袋,立即当场被抓到,但小小的阿宝,极具有法律概念,他对财叔说: “我未满十四岁,你能拿老子怎么样?” 财叔见状,生气兼好奇是怎样的父母能教出这等人,他要跟这个满嘴脏话小孩的父母谈谈。 好好谈谈! 偷了我的钱包还敢跟我大小声,再怎么说我都是一个警察。 纵使职务低微。 财叔好言相劝阿宝说出姓名及住处,但未果,只好软硬兼施说,“再不说,我就带你到街上逢人就问,这是谁家的小孩,偷钱还骂脏话。” 孙天宝不语,气得财叔哇哇叫,为维护“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之金科玉律,财叔果然带着阿宝到街上,而且逢人就问:“这是谁家的小孩?” 阿宝见这个警察似乎来真的,而且被穿着警察制服的财叔拉着满街跑,他觉得乱没面子,为减少名誉损失,他“落跑”! 他跑不掉,财叔是分驻所中有名的长跑健将。 哇!棋逢对手,虽败犹荣。 “改天我吃饱了,死警察绝对追不到我。” 阿宝心中暗想。 经过几番纠缠,阿宝认命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只好说出自己的姓名与住处:“老子姓孙,大名天宝,你爱去我家,老子就带你去。” 孙天宝满口老子长,老子短,深恐财叔赚他的便宜,不过幸好此时有叫几声还本,日后阿宝可是叫财叔一辈子老爸。 几番纠缠,终到阿宝的“家”。 不,应称为房子较为妥当。 家徒四壁,空空如也,一览无遗,只见一个矮柜,上面摆一个塑胶杯,已脏到分不清楚出厂之初是何种颜色,杯子下面压着一封信,财叔再极尽自力仍无法发现其余障碍物。 果然一清二楚,一目了然! 财叔不相信这是有人住的地方,马上转过身故意装得很凶问道:“小朋友,你家到底在哪里?再不说看我怎么修理你!” 阿宝倔强地回答:“老子就住这里!” 一副随便你的态度,让素有滥好人之称的财叔发起无名火。 怒火冲天,四目对峙,阿宝握紧小小的拳头,告诉自己,刚刚已输了一回,这次万万不可再输。 万万不可! 约略过了一分钟,财叔知道这小子没有说谎,他确实住在这里。 同情心油然而生,财叔轻声问道:“你爸爸呢?” “不知道!” 喔!一个单亲家庭,难怪! “妈妈呢?” “不见了!”阿宝被问到了最最伤心之处,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窘境,他自认在妈妈还在时,没惹过她生气,但她为什么跑掉了?他哽咽地回答:妈妈不见了! 财叔听后,心中一凛,问号丛生。 这小孩日子是怎么过的? 无父无母! 又无工作能力,财叔仔细打量阿宝,面黄肌瘦,不合身的衣服脏得变黑,忿忿的眼神,无不在现实他自力更生。 错!自生自灭! 财叔此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又见孙天宝一副倔强的模样,财叔那种滥好人、好管闲事的同情心又来了。 不能抛下他不顾,至少得帮阿宝安排一下,以求心安。 财叔想找出与孙天宝有关之资料,环顾四周仅有矮柜可查,送走近屋中惟一的陈列物“矮柜”。 打开一看,再看!又看! 只有一张照片。 正想动手取出,阿宝马上冲至,并张开双手护住照片,大喊:“你不可以动我妈妈给我的照片。” 这是他以后可资认出母亲的证物,谁都不可以动! “不动可以,但你要老老实实回答所有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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