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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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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戏说馥梅 ——郁樊 由于某种原因,这次的序,就由我这天才帅哥来代打了? 没人比我更了解馥梅了,趁着这次难得的机会,馥梅又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监视着,再加上很多读者都一直要求馥梅介绍一下自己,现在就由我来出卖出卖她吧! 本名:加个姓氏念起来就一样了。(你问姓啥?自己猜吧!) 性别:当然是母的。(没人以为是公的吧!) 星座:天蝎座 血型:A、AB、O。(这三种之外的那一种。) 生日:十一月六日。(馥梅不过生日的,所以不用送礼。当然啦!若有人硬要送的话,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啦!) 兴趣:看小说、漫画、沉思(其实是发呆)、听古典音乐、钢琴演奏。 嗜好:写小说、淋雨。(特别吧!) 抱负:赚大钱、书迷满天下。(这两点好像有点关联?) 梦想:开一家大型连锁小说漫画店。(这是馥梅高中时就存在的梦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可以看小说看个痛快。) 个性:迷糊、健忘、少根筋、没大脑、爱哭、爱耍赖、爱撒娇、懒惰、没耐性、还是个大路疑。(自家隔壁条路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台北市跑了几百趟还是一样迷路,连东西南北都搞不清楚。) 差不多出卖光了吧!啊!漏了一点。馥梅很喜欢各类诗词,古今中外,只要她看来意境觉得不错的,她都照单全收。最近她迷上了以“死亡”为主题的诗词。像这首Christina Rosett所写的“歌”: 当我死了,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曲, 也不必在墓前植玫瑰, 亦无须柏树来荫覆; 由草儿青青长在上头, 承受着秋露和春雨。 要是你愿意,就记得, 要是你愿意,就忘去。 我将感觉不到雨露, 我将看不到荫影, 我将听不见夜莺, 唱着像是哀吟的歌声。 在那幽冥中我入了梦, 那薄光不明也不灭; 也许,我还记得, 也许,我忘去了一切。 还有,前几天寄了一本张小娴的书给她,她看了其中一篇“比烟花永恒”后,竟然交代说,如果她死了,就用她的骨灰代替细沙,放在沙漏里,让它慢慢从一边流到另一边,永恒的流动吧! 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 呵呵……这篇序最好是不要被她看到,要不然啊!等她回来我准吃不完兜着走。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种出卖程度若还不满意,没关系,下次我再继续努力。可预见的,下次还是我出现在这里! 你问馥梅哪儿去了?哈!她啊!被我一脚踢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你们要等她再出现在这里,就要有点耐心了! 好了,翻开下一页,看书了,咱们下回聊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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