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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看着她从高高的骆驼背上掉了下来,自己又救之不及,他的心脏几乎吓得停摆,要是再多来几次,他岂不就得英年早逝。

  调皮地吐了吐舌头,知道他为自己担心,却刻意忽心底小小的感动。雪芙蓉指着前方说道:“就在那边,只有三百米的距离。”

  短短的几百米仿佛走了几个世纪那样的漫长,大自然总是一个神奇的雕塑家,而时间会改变一切号称永恒的东西。

  埃尔和雪芙蓉带着崇敬的心情看着眼前的景象。巨大的石块建造的雄伟建筑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残垣断壁之间却依稀可见昔日全盛时的壮观。风和沙日复一日地雕琢着它,在落日的余晖中,显得无比的悲壮。雪芙蓉爬上一块大石,小心地收集了一点沙子,放到随身的小瓶子里。恐怕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来了,装点沙子留着做个纪念好了。

  没有人说话,暗喻说得对,这的确是失落了的宫殿。河床干枯,人们没有了水源,只能放弃世代居住的家园。这是一个早已被人遗忘了的角落,虽然它还是如此令人感到震撼。

  “我们今天就在这扎营,明天一早再开始行动。”埃尔说道,他们需要时间做好探险的准备。

  默默无言地点头表示同意,雪芙蓉开始安顿骆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五年前几乎全世界都没能找到它了!”雪芙蓉突然说道。

  “为什么?”埃尔感兴趣地问道,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个女人已经令他刮目相看了。如果她是男人的话,一定会是自己最好的助手。

  “那场沙暴。”雪芙蓉一字一句地回答道。

  “你不会是说,数百年来这城市一直被埋在沙子直到那场暴风才重见天日的吧?”埃尔惊讶地说道。

  “中国人凡是讲求一个‘缘’字,俗语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这时如果硬要解释的话,恐怕只能说是一个‘缘’字了吧!”雪芙蓉感慨似的说道。

  “你是中国人?”埃尔突然问道。

  “我是孤儿。”雪芙蓉不由得僵了一下,平静地回答道。没想到他的推理能力如此之强,恐怕自己是太过大意了,竟然让他扮猪吃老虎了解到花雨阁的秘密,看来以后说话要多加小心才是。

  “早点睡吧,明天恐怕我们要找遍整座城市才行。”埃尔再不多问,只是体贴地叮嘱。

  太阳刚刚升起就毫不保留地把光和热洒向沙漠,雪芙蓉站在昔日的城墙上,欣赏着难得一见的美景。如果说昨天的落日景象感觉到的还只是震撼而已的话,那么今天日出时它给人的感觉却是一种庄严和肃穆,让人从内心中感到崇拜和敬畏。让世人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自然的伟大。

  “我们从哪开始?”雪芙蓉问道,并重新确定身上装备。

  “就从城市最壮观的地方开始吧,毕竟,咱们寻找的是失落的宫殿,不是消失了的城市。”埃尔考虑了一下回答道。由雪芙蓉亲自设计,装满各种必需品的包虽然不大,却还挺沉的。背着重物,当然越节省体力越好了!

  点了点头,雪芙蓉重新爬上较高的一块大石。占地广大的宫殿历经千年的风沙早已变成了一片废墟。“真可惜我不是什么一流的考古学家,否则的话,花个几十年在这说不定可以挖出什么奇珍异宝来呢!”说着,雪芙蓉随意地踢起脚下的碎石。“哎哟,”她忍不住蹦了起来,“什么石头吗?这么硬!脚好痛。”

  “石头?”灵机一动,雪芙蓉连忙蹲下身来,细细地擦去‘石头’表面的沙土。“埃尔,你发财了!”雪芙蓉嘲讽地冲着闻讯爬上来的埃尔说道。

  脱去丑陋的外衣,那块石头竟然是一颗光芒耀眼的金球。

  “怎么样,试试吧!”雪芙蓉微笑着退开两步。

  埃尔皱着眉头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这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屋子的装饰物。”耸了耸肩,雪芙蓉一个劲地揉着被撞痛的脚趾,真的很重要吗?如果要是被他知道这个宝贝只是自己一不小心一脚给踢出来的话,他会不会把自己一脚踢下去。

  蹲下身子,埃尔双手抓住金球开始左右旋转,转不动。“向下压?”雪芙蓉好心地提议道。仍然没有用处,埃尔突然双手同时向上提,“不要!”随着雪芙蓉凄惨的叫声,大石突然向下翻开。

  随着“砰”的一声,重重地跌落在地上。顾不得拍落满身的沙土,雪芙蓉连忙取出强力的小手电寻找埃尔的下落。

  “你的身手不错吗?”雪芙蓉看着安然无恙的埃尔没好气地问道。从这么高的地方毫无防备地跌下来居然还能如此矫健地跃起,他究竟还有多少能耐?看来自己实在是太笨了,竟然被他的演技骗过,把他当做不学无术的贵族看待。

  “当然没问题,但是它怎么会突然把咱们给摔下来。”埃尔直起身来,活动着手脚关节问道。

  “拜托,那个金球就是控制器,不过你们祖先的建筑水平倒是蛮高的,我们以为是石头的地方其实只是石板,等我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你已经下来了。我也就只能舍命相陪了。”雪芙蓉轻松地解释道,“不过,我们因祸得福,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已经在失落的宫殿了。”

  随着手电的光芒,雪芙蓉频频地赞叹着地下、墙上精美的花纹。这是一个不大的空间,保存得干燥而完整,千百年来从没有人打扰过。

  埃尔忍着痛在四面的墙壁上敲打着,企图找出出口来。“四面墙都是实的,地面也是实的。”埃尔不得不说出这个残酷的事实。

  “我们都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和水,如果省着点吃差不多可以坚持一个星期。你有受过耐饿训练对吧,你的记录是多少?”仿佛在回应埃尔的悲观说法,雪芙蓉近似残酷地计算着他们的可能生存的时间。

  “一百三十个小时。”抿了抿嘴唇,埃尔低声回答道。

  “看来我们的时间不会很多了!”雪芙蓉盯着屋顶说道。

  “不,你会活下去的,蓉儿。”埃尔突然坚定地说道。

  察觉到他语气的不对劲,雪芙蓉转过头来惊奇地望着他。埃尔继续说着:“我们两个人的干粮和水你省着点吃一定可以坚持一个月。有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相信,你的朋友一定会来救你出去的。那样,你就可以活着离开了。”

  “那你呢?留在这当一具伟大的干尸,等着有一天被人解剖开来研究!”虽然听了他这个荒谬的主意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感动,但雪芙蓉还是忍不住生气地问道。

  “蓉儿,我……”一向说一不二、英明神武的王子殿下竟然也有被人顶撞得说不上话来的时候。

  “放心,等我把你完整的交回你的国家,你怎么样都和我没关系。不过,至少现在,你还不能死。”说着,雪芙蓉掏出那把银色的小手枪来,既然俗语说没有子弹的枪还不如一块废铁,那样,就废旧利用一下吧!回花雨阁去面对恐怖的火玫瑰总比死在沙漠里好。看准了

  屋顶中央的奇异而美丽的花纹,雪芙蓉毫不犹豫地把手枪当做石块抛了上去。

  “成功了!”雪芙蓉兴奋地跳着。手枪恰到好处地打到图案的中心,那个丝毫不引人注意的凸起。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一个不大的洞口从屋顶处露了出来,黑黝黝的软梯也垂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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