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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凌平章笑眯眯的扶起陈嵩的手肘,“陈公子不要客气,你们年轻人的事情,老夫不便插手,所以迟迟没有过来,是老夫失礼才是。”

  陈嵩连道“不敢”,两人执手归座,小三子则站在一边伺候。

  凌平章率先开口:“听说公子是川中人?”

  陈嵩恭敬地回答:“是,祖业根基都在那里。”

  凌平章再问:“不知府中经营哪些产业?”

  陈嵩随便编谎:“只要是赚钱的行业,我们都略有涉足,其中,食品、纺织是强项。”

  凌平章讶道:“那可真是大户人家了!下次我去川中,一定要登门拜访拜访!”

  陈嵩心中大叫:乖乖,你要是一去,我可就穿帮了!可嘴里却殷勤答应着。

  凌平章的眼神顿时变得格外柔和,就像岳丈看女婿一般,看得陈嵩浑身不自在,恨不得钻到地洞里。

  “唉……”凌平章突然叹了一声。

  “凌老爷事业有成,家境富裕,女儿又聪明又漂亮,难道心中还有苦闷之事?”

  “别提我女儿了,我为了替她找婆家都快急白了头,她却无动于衷;我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可在她眼前,却是个唠唠叨叨的大人。”

  “在爹娘的眼里,孩子永远都是长不大的。作为爹,通常都只能看到女儿的缺点,而忽略她的优点,凌老爷不用着急,船到桥头自然直。”

  凌平章抚着下巴,“咦?你说的还真有道理。有时候,我喊她做什么,她硬是不去做,由于她娘亲死得早,所以我平时就很宠她,也或许是因为放纵过度,导致她的骄纵不听话。”

  “那不是不听话,那叫‘自立’,这是一件好事情。孩子长大之后,自然会出现一些叛逆的心理,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在十几岁的女孩子身上尤其严重。”

  凌平章深感赞同,“是啊,去年,我可充分领教她的这种叛逆,闹得不是很愉快,还发生了好几次激烈的争执。现在我已经拿她没办法了,明着做不了,只能暗里使劲。”

  陈嵩笑道:“婚姻大事是急不来的,想一想,还是动物们比较惬意。我小时候曾经放过羊,当地俗语说:‘公羊好,好一坡;母羊好,好一窝。’羊群中的公母比例是一比三十,放羊吃草时,它们在大自然里恋爱,根本不用人操心。”

  凌平章听得先是一愣,随后开怀大笑,一拍陈嵩的肩头,“呵呵,陈公子的笑诂说得不错,我喜欢!好好加油啊!”

  在陈嵩应付凌平章的同时,凌美萱正在对镜理云鬓、贴花黄。

  只见平儿正将一根约七八分宽、一尺来长的如意形大横簪插在凌美萱的发髻上。

  此物用银、骨、竹等做成,贯穿于颇具特色的发髻之中,就是将头发盘起一部分,其他一部分垂放下来,像流苏一样的发髻。

  凌美萱还戴了几个头饰,都是蝴蝶状的,不但外型维妙维肖,还极尽奢华,除了金银外,还镶嵌着翡翠宝石。

  平儿笑道:“我们在这里穷蘑菇,他们可在外面等急啰!不过,小姐呀,你打扮得这么漂亮,我见了都想变成男人啦!”

  凌美萱瞋她一眼,“小鬼,净会贫嘴!”

  最后,凌美萱细心的涂上胭脂水粉,看了看日晷,道:“好了,咱们去见他吧。”

  大厅内——

  凌平章道:“咱们谈了这么久,我发觉与你甚是投契,陈公子以后多来坐坐啊!”

  陈嵩笑了笑,“在下荣幸之至。”

  凌平章点头,“好了,我也该离开了,被美萱看到我俩一起,恐怕她会有些尴尬。”

  陈嵩送走凌平章,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不一会儿,他听见盈盈的脚步声响,蹭的一下站起来,果然看见凌美萱与平儿正朝大厅走来。

  只见凌美萱一头长长的秀发,绛色的一领短披,小蛮靴衬着她修长的躯体,极为标致;其目光圣洁,举止端庄、稳重、娴静,与上次一见,更上一层楼。

  凌美萱进入厅堂,露出一口编贝般的玉齿,笑道:“让公子久等了,真是我的过失。”

  陈嵩抱手作揖,“小姐打扮得如此美丽,在下等多久都是值得的。只是,不知小姐今天是否有空呢?”

  平儿插话道:“小姐为了此行,梳妆打扮了这么久,公子还看不出来吗?”

  凌美萱睨了平儿一眼,“你这小鬼头,就爱贫嘴。”

  陈嵩笑了笑,“我身边的这个小鬼头说起话来,也不遑多让呢!”

  小三子听得直噘嘴。

  这时近承芳泽,目睹清艳,耳闻莺声,和她普通的对答里,更加显示出她的高贵气质,俨然仙子下凡,清莲出水。陈嵩不由得真的爱慕起来。

  他连忙甩甩头,制止这个荒谬的想法。

  凌美萱柔声的问:“不知陈公子是否游历过黄鹤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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