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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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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前路断绝,做什么不做什么结果都一样,他想要的那个人就是要不到,就是不会是他的,他只能失败。 好不甘心—— 但是那小孩什么也不懂,单纯当他是大哥赖着他,几番刺探,不是不情热,有时候狠了心,真恨不得就这样勾了他陷下来,横竖他什么也不懂,自己说什么信什么,真要了他,他大概是连反抗也不会的。但是,但是——温良玉终究不是这样卑劣的人。 他终究办不到。 不屑用了别种手段,不是因了那小孩真心,他不能,也不忍要。 再不甘心……也只能是不甘心而已。 就这么一直坐着,自己也分不清梦里醒着,只不知什么时候,迟来地觉出全身酸痛。茫茫然放下了手,眯眼看去,东方已吐出了鱼肚白。 他竟是在这里坐了一夜了吗? 扶着腰有些吃力地站起来,想了一会,举手抹了一把脸,仰头长啸一声,啸声绵长在群山间回荡,他自带着一身夜露袂然下山。 一月后,无故失踪的温良玉重新回寨。 只是自此,再不出现在温宣桑三尺之内。 春阳由大开的房门洒进来。 “你哪天能不喊着‘大哥’醒过来?”叹气。 “到你能不一大早非请入我房间那天为止。”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回她。 “是谁让我早上来叫他起床的?” “但是我没叫你不敲门。”这到底是什么女人啊?这么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天天出入他的房间,她不怕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他还怕被她给看了去。 云起挑眉,决定结束这个话题:“你昨晚又梦见什么了?” 温宣桑没立即回答,曲起膝,半张脸埋了进去,过了一会,传出的声音闷闷的:“我的第一次。”第一次抢劫生涯,然后大哥就不理他了。 想了两年也想不出到底哪里出了错,大哥不是小气之人,就算真恼了他,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别扭不理人,至多抓他过来吼一顿也就完了。 只那一次,莫名其妙便被抛弃,也怀疑过是不是那晚他看见了什么,特地重新做了实验,但确定以他当时站的位置绝看不到什么重点,那么究竟……是为了什么啊。 还有,大哥虽然不理他了,要他念些正经书的念头倒还一直记得,唉,他为什么不索性彻底地躲他到底呢? “第、第一次?”云起胆战心惊地叫出来。 还有一半神志沉在梦中的温宣桑吓了一跳,抬起头:“叫什么?关你什么事?” 云起握紧了拳,“什么时候的事?” “两年前啦。”提到这个时间段,他的脸色就禁不住黯淡下来。 “那么早?”再度大叫出来,云起的脸形都扭曲了,“这个、这个禽兽,你那么小他也忍心——” “小什么小?我那时也十六了!”痛脚被戳中,不客气地反叫回去,“再说是我自愿的,我高兴当山贼,你瞧不起就瞧不起,有什么资格管我?你还骂大哥,你再敢说他一句就去京城和亲好了,我才不理你了!” 云起噎住,“呃——你说的第一次是?”她是不是反应过度了? “去拦路抢劫,怎么样?”温宣桑拥被冷冷看她,“知府千金自然是瞧不起的,不过你最好别再说我大哥什么,不是他,现在我早连骨头都不剩了。” 他们的关系真是不可挽回了—— 提起来就这样切齿地排斥啊。她无奈而疼惜地叹:“对不起。宣桑,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差点被拖去相公堂子卖掉,你满意了吧?” 云起呆滞,“嗯?不应该是——” 温宣桑不等她下文大声打断:“不准说出来!” 窗边小鸟惊飞而去。 云起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眸中有光亮一闪而逝,“宣桑,你已经什么都说出来了。” 你知道我认出了你,知道我识得你女儿的身份,所以要被卖也不会卖到相公堂子里去。你一句“不准说出来”,却是——已经把什么都说出来了。 “霏儿——” “住口住口!叫你不要说了!”他不承认!他才不要承认!他是温宣桑,才不是什么云霏! “云霏早就死了!”一个枕头扔过去,“六年前就死了!” “我——算了,”接住枕头,掩不住的歉疚无奈之色,“原来就知道要你相认没那么容易的。我不勉强,你先起来吧,再迟早饭要没了。” “呃?对啊,现在没人给我留了,那群土匪!” 忙掀开被子跳下来,低头穿了鞋,跳过去拿了担在椅背上的外衫,动作慌慌张张的,适才一脸怒然如刺猬的少年似乎出自于想象一般。 “……”满心沉重的云起看他前后反差,张口结舌。 谁、谁说他是笨蛋的?情绪控制掩饰得如此之好,收发自如到此地步,修炼多年的老狐狸也未必能做得到,这个,就是温宣桑式的智慧吧?要吃多少苦才能历练出来? 想到这里,心里愈加沉重愧疚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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