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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谢谢。”她重新拿好书。

  “你刚才在想什么?”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没什么……”她才不会跟他坦言,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

  这样说出来,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现在,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但她怎么也不承认,他在她的心中,有着极特别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认与否,它是真的话,就会存在。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

  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

  留在家中的两人,有时会在客厅看DVD,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有时则会下西洋棋。

  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不过有一项活动,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

  “今天你要教我煮什么?”秦天君站在她旁边。

  “你吃南瓜吗?”聂思枫不答反问。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她朝他一笑,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

  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

  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

  有她替他煮饭,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只须乖乖等着,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

  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在她的认知里,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他们有时间宁可拿去做生意,赚更多的钱,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

  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可是,秦天君就是有兴趣。

  既然他那么热衷,她也乐意倾囊相授。

  自此以后,每逢周日,她便会教他做一道菜。

  教了他几周后,聂思枫发现秦天君很聪明,很多东西一教就会,从不用她重复。

  或许经商的人头脑真的比较好吧!更何况他是始创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头脑若不聪敏,怎么能撑起这问规模庞大的跨国企业呢?

  “要煮南瓜糙米饭,首先要把白米和糙米洗净,然后浸水两小时,如果是晚上要吃的,可以早上预浸好,再放进冰箱。”聂思枫停了一下,向站在她身边的秦天君展示已经洗好的米。

  “南瓜切块后,就把锅子烧热。”她利落地切着南瓜。

  秦天君趁聂思枫在切南瓜时,把锅子预备妥当。

  “用两、三颗蒜头爆香,把南瓜放下去,快炒一会后,将浸好的米放进去,加少许盐再炒一会,注入适量的水,然后盖上锅盖,以慢火烹调十五至二十分钟,一道色香味俱全、便宜好吃的素食,便大功告成了。”

  她熟练地煮着,盖上锅盖后,转向一旁的秦天君。

  “虽然这道菜材料不多,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好吃的,但其实越简单的食物,越能带出食物的原味。材料配菜太多,会让人吃不出食物真正的味道。”她像一个美食专家似地高谈阔论。

  “如果你不做上班族,我想你绝对可以去杂志社,撰写美食专栏。”他笑言。

  “我有想过啊,不过杂志社的薪水不怎么好,所以我还是当上班族好了。再说,个人的喜好最好和工作分开,否则很可能会因为工作不顺,而对本身的喜好失去兴趣。我很喜欢煮东西,希望这个嗜好能一直保持下去。”

  “你知道吗……”秦天君直勾勾地看着她。

  “知道什么?”聂思枫反问。

  “你在谈及烹饪的事情时,脸上都会泛着幸福的光芒。”这样的她真的好迷人,“你真的很喜欢煮东西。”

  “当然!”

  “你觉得为谁做饭是最幸福的?”

  “为谁?”顿时一愣,她没想过类似的问题。

  “通常一个女人煮的东西,都是给她丈夫吃的。”秦天君说这话时,眼神盈满了深情。

  “是……是吗?”聂思枫在对上秦天君火热的眼神后,突地结巴了起来,她连忙借故转头,以避开那令她心跳加速的目光。

  “你有想过你结婚后的生活吗?”

  “这么长远的事,谁会这时候就去想啊……”看了他一眼,她又匆忙地把头低下,“还有,有没有人肯娶我还不晓得呢!”

  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不敢直视秦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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