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书阁 > 彭倩 > 这个莽夫很霹雳 | 上页 下页


  为了看得更仔细些,他索兴将她轻轻放躺在窗下的凉椅上,而自己则坐在一旁的踩脚凳上,微侧着头,俯望昏睡中的女子。

  月光将林巧儿白皙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润的晕黄,发出象牙一般晶莹剔透的光彩。

  哎!如果有人瞧见他此刻的模样,打死也没人相仿这竟然就是威猛冷酷的楚霸天。

  楚霸天出生于当时仍相当荒凉落后的台湾,母亲是鲁凯族番女,父亲则是不知混过几混的平埔族勇士。

  性喜冒险的他,从小混在香族、汉族间,十三岁就远度黑水来到大陆,跑遍大江南北,十五岁就长的像成人那般强壮,还曾经混进军队,干几年嫌烦了,重回江湖,连军火生意都一把抓。

  他的那股狠劲,向来是令黑白两道都惧如鬼神的,最恐怖的是一对牛眼又大又凶,目光犀利,瞪起人来,就贴身兄弟都吓得不敢作声,留着又黑又粗的络腮胡,虽修剪得还算干净,模样却颇像这摩祖师!

  但瞧瞧他现下的呆样,牛眼般的双眸竟是一片柔和,刚硬的脸部线条软化了,连络腮胡也温顺了,嘴微张,呃,还有几滴口水险些就要从嘴角上淌下来,那样子不像只哈巴狗嘛,倒可说像是一只毛绒绒而温驯的兽。

  坦白说,他的长相到底帅不帅没人知道,即使很丑,也快快被络腮胡遮去了半张脸,能丑到哪儿去呢?但他的模样,顶多配称性格,不过也所幸他模样性格,髓格壮如铁汉,所以即使时常面露凶相,依旧是不少女性会爱上的类型。

  这会儿,他总算发现自己的失态,粗鲁地抹了抹从嘴角淌到下巴的口水。

  此时的他,又恢复了那惯有的凶悍表情,挺起身来,环顾房内四周。

  房里到处是书……这……哪像个女孩子的闺房?!

  楚霸天很不以为然地摇头,从口袋里捞了颗糖栗子,也不剥皮,直接就抛进嘴里,嚼得卡滋卡滋地响。

  哎,他也真是管太多了,人家女孩子一屋子书,关他何事?

  但他瞧着就是挺不顺眼的,把一本本书从柜上拿下来,随意翻翻,又胡乱塞回去。

  他人虽精明聪敏,却是大老粗一个,字倒是认识,但写起文章却只比狗屁不通稍微流利些。

  在他认为,做人嘛,从生活里学习才是最实在的,书本管啥用?

  乱世里,百无一用是书生。

  瞧吧,他最崇拜的孙中山,就是个文人,虽创建了民国,却不得不为了息事宁人,将大好江山拱手让给袁世凯,没多久,袁世凯还不是又给推翻了?孙中山他老人家还回头去管铁路局。

  他是不认得孙中山本人啦,才刚踏上大陆那年,他老人家就翘辫子了,不过听说孙中山生前,对这名利权势挺看得开,一手打下的江山,被人整碗端去,屁也没放一个,反倒是他想起来就挺不爽的。

  “小姑娘家,也看这个这个……革命群这个矮……啐,我都看不懂了,她瞧得懂?书翻得这般烂,显然是穷的紧——”

  楚霸天啧啧怪声地翻开那本《革命群疑》,坐上书桌,摇晃着二郎腿。

  寂静中,忽闻几声狗吠,继而杂沓人声隐约响起,他机敏地靠在门边倾听,不一会儿,院外的纷乱足音就走远了。

  此番他不愿让北方军阀收用,往南潜到了南京。

  没想到国都南京黑白两道各有势力范围,他一个外来客想要分一杯羹,门儿都没有,凭良心讲,他初来乍到时,原也想学学孙中山先生那种神仙般的气度,一切好来好往,谁知道好人的方法根本不管用,终究还是得靠智谋武力掠取。

  嘿嘿,大概人类的生存竞争就是这样吧,总脱不了血腥,比较直接的,靠的是拳头武器,披着一层道德假象的皮,不过是把阴巧手段隐在背后,本质却还是一样地杀人不眨眼。

  他用自己的方法,没多久就在南京闯出了名号,神出鬼没,黑白两道通吃,而更大的野心还在后头呢。

  适才他就是去捣毁一个地方角头的势力范围,已经撂倒了最重要几名大哥大,剩下的都是没啥路用的小混混,留给他的弟兄们处理也就得了,省得到时候怪他太小气,吃肉啃骨兼喝汤,也不留一些屑屑给他们尝尝。

  于是他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眼光犹离不开眼前的小美人,还寡廉鲜耻地偷香了一口,觉得挺满足的。

  但凭良心说,他倒也不是个毫无原则的淫魔,只是唯我独尊惯了,向来心里想怎么做,就毫不顾忌的会马上行动,此刻他心中却无邪念,只是升起了一股怜惜的柔情,嗯,这感觉虽然挺陌生,但却又挺好的,他舔舔嘴唇,忍不住又俯身香了林巧儿一下。

  “啧,这女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过苍白、太瘦弱了,该养胖养壮点才好。”

  他自言自语地下结论,也不想想人家的苍白可能是被他吓出来的呢!

  说着,他端起林巧儿搁在桌上已经凉了的菊花茶,轻轻啜上一口。

  “没啥味道,嗯……不过也还可以喝。”

  他气定神闲地,还当这里是在自己家中咧,跷着二郎腿,扬一扬唇角,又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糖炒栗子,丢进嘴里咀嚼,端起菊花茶,还想继续喝时,忽闻脚步声,这回却是从前院往后院而来,他连忙放下杯子,闪身就从月窗窜向后院,翻墙而出,没入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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