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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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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我爹娘还活着啊。”廉欺世笑了笑,比较想回答他的问题。 亲爱的笙歌虽是关心她,却太咄咄逼人了,她根本追不上她说话的速度。 “再说你的家当和家都在这里,还想去哪里?养孩子多花钱,你以为自己一个人办得到吗?”笙歌戳着她的头骂,然后转过头去瞪了雷观月一眼,“钱的事一分也不能少,改天我会带小世过去和你算!” “你要带她去哪儿?”雷观月挑眉问。 不可能的事发生了。 眼前这个才是“笙歌”这名字的正主儿的女人,上门找人,连带扯出一堆误会背后的事实——廉欺世真的不是笙歌,更非妓女,身分虽然高贵不到哪儿,在碰到他之前确实清清白白。 笙歌甚至说如果他想,她能在长安找出一百个人作证,廉欺世真的只是普通的药师而已。 纵使严长风认为不能全盘相信,因为时机太巧,不免令人怀疑她们是串通好的,但是,他信。 因为“万十四”这个名字,是她在严长风送大夫出去后,才提到的。他也是听见笙歌在门外这么称呼自己,才决定打开门。何况,从头到尾她根本没机会和正牌笙歌联络,也是由严长风送她上马车;再者要证明她是否真为廉欺世,或是否真有此人,只要到她住的街上去打听,结果很快会出来。 如果这样她们还想串通的话,也太愚蠢了。 所以,他信;或者说,终于找到了能够相信的理由。 “还能去哪里?当然是到我那去!我要看着她,免得哪天被人怎么了都不知道!”笙歌话中有话,全是冲着雷观月来的。 “既然她肚里的孩子是我的,就必须住在我家。”往前站了一步,全身散发出胁迫的气息,雷观月从头到尾没有提到一个不字,只在轻柔的语调中融合强硬的态度拒绝。 “别想!她得住我那里!”笙歌歌唱般的嗓音高喊。 “免谈,她得住我那里。”雷观月毫无起伏的嗓音不受影响。 “我不能回我自己的家吗?”眼见他们吵得不可开交,廉欺世想到折衷的办法。 “不能!”眼前一对像是悍卫各自领地的男女同时朝“领地”吼。 “……”廉欺世想反驳。 怎么没人把她的意愿当一回事? “有喜了这种事你竟然需要拖到三个月才发现,身为女人有很多迹象可以察觉吧!”不给她说话的机会,笙歌没好气地咄道。 “我向来是三个月来一次癸水,所以没怎么仔细去推算时间,反正算到一半也会忘记。”廉欺世认为自己忘得很应该。 连自己的……都会忘? 虽然雷观月不是很了解女人的癸水应该多久来一次才叫正常,不过笙歌一脸不能苟同的样子,应该事关重大,于是他当机立断决定—— “无论如何,她非得住在我那儿不可。” 天早己鱼肚白,雷观月尚未歇下。 依他的体力,要是错过时间未眠,眼下很快会浮现阴影,白皙得有些透明的皮肤底下很快会有血管浮肿,红铜色的眼珠也会布满血丝,加上有些凌乱的银白发丝,看起来更恐怖。 但是还不想睡。 雷观月腰杆笔挺地坐在廉欺世的床畔。 床上熟睡许久的她,睡姿极其恬静,丝毫没有平时活泼的影子,沉稳的呼吸给人一种持续到天长地久的错觉。 以前,他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凝视一个女人的睡颜,且这个女人还是前一晚他打算送走的那个。 真的是差点酿成大错。 差点……他就要把自己孩子的母亲给送走,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是他的亲生子,也永远不可能见到他或她。 雷观月静悄悄地凝视着她,视线落在那还很平坦的小腹上。 在那里,有他的孩子…… 面色凝重的病白面容渐渐融化,被前所来有的柔和和欣喜给取代,他重新温习昨晚掺杂了太多情绪的感动。 你们擅自误认欺世是我就算了,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也算了,但是送走一个有孕在身的女人,你们不觉得丢脸吗?至少该让她留在熟人朋友的身边,安心地生下孩子才对,一点良心都没有! 这些都是在得知他们送走廉欺世后,笙歌直指着他的鼻子骂他的话。 他不是特别会看人的人,可一个原本漂漂亮亮的姑娘,不顾形象哭得脸红鼻子肿,骂他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当下他不知如何反驳。 客观的评论,把一个才刚知道自己怀孕的女人,像烫手的山芋一样,亟欲摆脱,确实很糟。如果昨晚他够冷静,一定能做更好的处理,而非被严长风的话给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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