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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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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是怎么一回事?见鬼也不需要抖成这样好不好? 她一头棕色长发,飘飘逸逸的,没有浏海,发际露出小小的美人尖。 她的眉毛细细,睫毛浓而卷,眼睛却朦胧有雾。一张脸小小的,鼻尖微翘,嘴唇薄而小。 这样的五官,要说她是大美女,实在有点牵强。说她不美,她却又有番独特韵味……姑且将她归类于眉清目秀的中等美女吧! 她粉嫩的脸挂着羞怯的表情,身上穿著中规中矩的素色洋装,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板。 可以肯定的是,简以嫣不至于让封宝书惊艳,但她的呆样却十足引起封宝书的玩性,他当下决定要好好吓吓她、玩玩她! 他更加靠近她,近到可以清楚感受到她身子的抖动。 而他一靠近,简以嫣更像触了超强瓦数的电一般,脸色惨白的朝他直摇手…… 封宝书调皮的对她眨了眨眼,不但立即开唱了起来,还执起她的手随着节奏跳起舞。恰恰的多变律动,让他把简以嫣搞得天旋地转。 然后他又很快的发现,她真不是普通的迟钝和呆板耶!他简直是在跟木头人跳舞! 他将她僵硬的身子转来绕去,只见她两眼迷离,长发频频飞舞,表情充满了惊慌。 她的滑稽和不知所措的模样让封宝书笑不可支,一首好好的歌也不禁唱得四分五裂。 好不容易忍着笑意,又唱又跳完整首歌,乐声重重画下休止符后—— 简以嫣刚好直直昏倒在封宝书怀里! 这是她和封宝书的第一次接触,除了不协调的肢体语言,彼此没开口交谈过一句话。 无言的结局……就让那回忆淡淡的随风去…… “沧海桑田”的惨痛经验,是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简以嫣发誓,再也不去那种地方了,那种“是非之地”适合人老、心不老和喜欢炫耀歌声的、如老爸那种上了年纪的人。 还有,像封宝书那种顽童! 卡拉OK?一点也不OK! 她轻轻叹了口气,将一团已拆开的新毛线重新卷成球状。夏天,已不再是适合打毛线的季节。 “毛手毛脚”毛线行随着季节转换,招牌应该改成“珠头珠脑”串珠行了吧? 她呵呵地笑了笑,只有在手工艺的天地里,她才能如此开心。 望着琳琅满目的毛线、亮片、缎带、晶钻珠饰、布料等等,她心里的空虚一下就被填得满满的。 幸亏父亲为她开了这家规模比别人大上四五倍不止、装潢也极其阔绰的手工艺品店,让她可以当个不必在意盈亏的老板娘。 在这个色彩缤纷、充满温馨的世界里,她如鱼得水。 不过,简孚是个奇怪的父亲,他不将继承家业寄望在三胞胎姊妹身上,反而是寄望她们未来的夫婿。所以他从不干涉姊妹三人的所作所为,从小到大完全让她们自由发挥。 也因此,大姊简以嫥成了整天游手好闲、东晃西晃的血拼女郎。而她,成天守在手工艺品行打毛线、串珠、拼布,过着娴淑又贤慧的闲人生活。 至于小妹简以娉,就比较有出息。她聪明伶俐,是姊妹三人中唯一愿意为简氏企业贡献心力的一个,成年以来便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 “简小姐,谢谢喔。” 店里来了两位客人,选购完所需的材料,便往门市后面的一间编织室走去。 编织室是简以嫣提供给客人可以边做工艺边聊天的场所,终年冷暖气开放,饮料跟零嘴也免费供应,所以成了许多家庭主妇的最爱。 “简小姐,冰箱里有可乐和果汁,我们自己拿了喔!”主妇们扯着嗓子说。 “好,不要客气,请用……”简以嫣回答完,接着电话声响了,她顺手接起。 “喂,‘毛手毛脚’,您好。” “毛手毛脚?!谁对你毛手毛脚?告诉我,我替你出气!”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充满侠义之气。 简以嫣不知对方在胡言乱语什么。“先生,不好意思,我这里是‘毛手毛脚’毛线行,请问您要找哪位?” “什么毛手毛脚毛线行?算了,不管。我要找简以嫣!”男人的口气变得有点不耐烦。 “我就是简以嫣……请问……您是……哪位?”陌生人找她,而且是个相当没礼貌的男人,简以嫣感觉很不安,说话开始吃螺丝。 “封宝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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