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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瞎子?!”她叫起来。怎能相信?他走路走得那么好,他看来完全没有毛病,怎会是瞎子?“我不信!”

  “这是我十年前退休的原因!”他叹了一口气。

  “但是——”她固执地相信自己所眼见的,“你能看见路,你能知道每一样东西的位置,你能射飞镖!”

  “这是习惯,这也是练习!”他说。

  她呆住了,是震惊和意外。十年来没有人知道施廷凯退休的原因,她可是第一个知道的外人?施廷凯为什么肯把保守了十年的秘密告诉她?

  “你——你不必告诉我的,”她结结巴巴,“我不是想来戳穿你的事,我只是——从来没看过你——”

  “我明白,我了解,”他安慰似地点点头,“瞎子的感觉最灵敏,我感觉得出你是好孩子,这是我自愿告诉你的!”

  “施伯伯——”她仍然不知所措。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写回忆录,”他又说。她已不敢再问,他真是自愿说的,“上个月已经完成,我拟定了一个计划,预备过几天招待记者。”

  “为什么——招待记者?”她忍不住说。

  “是公开谜底的时候!”他脸上掠过一抹好奇怪的红晕,似乎是激动和恨。

  屋子里有一阵突然的沉默。之颖怔怔地望住廷凯。十年前的她,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她连施廷凯三个字都没听过,还是搬到这儿来,才听卖房子的业主提起的,慕贤和淑怡也说过,只是她从来没注意。难道这其中真有个故事?

  怎样的故事?“你的眼睛——是病?”她的自制力强不过好奇心,到底是个年轻而纯真的孩子!

  “是被镪水淋的!”他脸上又有一抹激动红晕。

  “哦——”她张大了口,这样的事真像电影和小说。

  “我会说,我会把隐藏了十年的事完全说出来,”他喃喃自语,“到今天,到我将能再看见这世界时,我要把凶徒亲自绳之以法!”

  “你说——你将能再看见这世界?”她以为听错了。

  “是的,是的!”他激动地站起来,双手交叉互握着,指节发出“格格”的声音,“我将能看见这世界,一月或两个月后,时间不是问题,我终究可以重见天日!”

  “那真是太好了!”她衷心地欢呼起来。她虽无法体会一个瞎子的感觉,她却能想象。试想把一个好好的人眼睛蒙起来,别说十年,十天、十小时都不行,那会是最痛苦、最难耐的事!“那真是太好了!”

  “我一个外国朋友介绍美国最出名的眼科医生给我,”他又说,“上个月他来台湾替我检查,他说能复明,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希望,他下个月再来动手术。”

  “那太好了!”她忘形地重复着,突然想起一件事,“当年你不曾控告那个凶徒?”

  “我们不曾报案,”他深沉地叹一口气,激动的情绪消失,“因为——受害者不止我一个!”

  “还有谁?”她更加不懂,这样严重的事不报案?

  “静文,我的太太!”他又叹息,脸色更为阴沉了,“那是在一个晚上,阿保和陈嫂都休息了。静文和我参加一个宴会回来,我刚进书房就听见门铃声,静文在走廊上说她去开门,但是,我只听见一声惨叫,赶出去时,静文已掩着脸,痛苦得在地上翻滚!”

  “那凶徒毁——毁容?”之颖吃惊地问。

  “我向门口追去,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站在那儿,手上还抓着——个瓶子。”他没回答她的话,径自说下去,“我看得很清楚,我不认识他,我至今却记得他的模样。他的头发很稀,眼睛发出凶光,咧着嘴笑着露出一口不整齐的牙齿,像地狱门口的魔鬼!”

  他开始有些喘息,当年的事一定惊险无比,否则他不会这么激动。

  “我痛恨他伤了静文,明知危险也扑过去。他提起瓶子,把剩余的药水洒向我眼睛,一阵剧痛,以后——我再也看不见这世界和美丽的静文!”他说。

  “可是——你该报警!”她皱着眉头。

  “静文不肯,”他无奈地摇头。“她说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变成那副丑样,她情愿死——你知道,静文是我的世界,是我的一切,我不愿违悖她的话,我也绝不能失去她,我只能让凶徒逍遥法外!”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却不赞成他的做法。美貌算不得什么,终其一生也必过去,再美的人也是一杯黄土。他是出名的大律师,他怎能任那凶狠而无人性的恶徒逍遥法外?

  “我明白你的想法,”他似乎完全能感觉到她的思想,“不过,一年后静文请来日本最好的整容医生,已使她脸上的疤痕完全消失,她又恢复了美丽,她仍坚持不肯我向警方提出这件事,而且——她变得沉默起来!”

  之颖静静地听着。他说得有点矛盾,有点奇怪,有点不可能。静文既然已整了容,为什么还不肯让他报警?其中还有曲折,是吧?

  “静文是我所见到的女孩子中最美的一个,她不只美貌,而且气质、风度、学问都好。”他脸上的线条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我们是在上海认识的,那时我刚从东吴法律系毕业。她在圣约翰大学读英国文学,我费尽全身的力量,把她从被包围中抢出来。我们结了婚来台湾,我们过了十几年世界上最美满、最甜蜜的生活。我们的薇亚也十岁了,她很像静文,却远不如静文的美貌,谁知道——会出那样的事?我们没有仇人,没有冤家,是魔鬼的忌妒吗?谁能狠心毁坏静文的脸?哦!静文,谁忍心啊!”

  之颖不敢出声,看来,他已陷入回忆的深渊。他似在自语,他已感觉不到旁边还有人在,他的情绪极度不稳定,那种情形——之颖悄悄站起来,她是打扰了他,阿保说得对,她不能太过分,她必须离开!

  她轻轻地退出去。这一回,施廷凯可没运用他超人的听觉,他完全没发觉之颖的离开,他仍在喃喃自语,他仍然念着静文,他深爱着的美丽太太。

  之颖慢慢走回家,她心里很感动于这份二十多年如一日的感情。施廷凯不止是个名律师,他还是好丈夫,只是——静文也像廷凯一样爱他?

  他说静文变得沉默,九年的日子里,怎样沉默法?连一句话都不说?她可想象不到!

  从前门进屋子,沙发上的立奥不见了,到处找一遍也没有他的影子。厨房里的青椒牛肉和蛋饺只剩下空盘,准是立奥的杰作。

  冰箱门上贴着一张纸条,潦草的字迹,鬼画符似的:

  之颖:谢谢你的招待、鼓励和两碟冷菜。我回去了,

  我会尽力,绝不放弃!

  李立奥草

  之颖摇摇头,笑起来。他不是很好的男孩子——学问不好,品性也未必好,却很真诚。看他那笔字,简直像个顽劣的中学生。他这种男孩也许有某一方面的天才,但在目前这种金字塔式的教育制度下,注定是被淘汰的。

  或者,他不该生在这个社会环境里?她想。

  之颖是个很能守秘密的女孩子。廷凯的事她一个字也没漏出去,甚至对慕贤和淑怡都绝口不提,换上其他任何一个人,就怕很难做到了!

  三天来,她像平日一样上课,看书,弹吉他,唱歌。有时静坐一阵,有时其想一番,倒也自得其乐。韦皓来过两次,也只是习惯性的来,坐一坐,聊一聊,斗几句嘴,抬两次杠。他们之间缺少罗曼蒂克气氛!

  也不能怪他们,从七八岁认识到现在,熟悉、了解得像对自己,从何而来的罗曼蒂克?不过,他们的感情很真,很纯,很融洽!

  放学时,之颖独自回家。明天有考试,她本身绝无问题,韦皓那个懒虫就该抱一抱佛脚了,她不许他来。

  她的脚踏车转入小径,悠闲地朝家中进发。很意外的,她看见丁家的玫瑰独自坐在门前石阶上,手中抱着那个毛已落光的狗熊。她的兴致一下子好起来。她是那么喜欢孩子,玫瑰是可爱的小女孩啊!

  “玫瑰!”她从车上跳下来,顺手把脚踏车平放在草地上,“一个人坐着发呆吗?姐姐来陪你玩吧!”

  玫瑰寂然不动的用戒惧的眸子瞪住她,做出随时要逃开的姿式。她皱皱眉,小女孩怕生也绝不是这么怕法,见过第二次的人,还会想逃?

  “别怕,我是杜之颖姐姐,你忘了吗?我帮你妈妈装过窗帘。”之颖耐心地慢慢试探着走近她,还好,她终究没有逃开,“我说过带你去采花,捉蝴蝶,看星星的。哦!你喜欢唱歌吗?我教你唱,好吗?”

  玫瑰还是不响,眼光却温柔了一些,手里破旧的玩具狗熊,抱得紧紧的,好像怕之颖会突然抢去。

  之颖终于站在玫瑰面前,并且慢慢蹲下去。她微笑着温柔的脸对着玫瑰,用手扶住玫瑰的肩。

  “告诉我,你真是叫玫瑰?玩具熊叫什么?你替它取过名字吗?”之颖柔声问。

  玫瑰只是那么定定的望住她,似乎听不懂她说什么,又似乎在努力辨认她口里吐字的形状。怎么回事?难道她真听不懂?或是——听不见?不,不,这么可爱的小女孩,上帝不会残忍得让她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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