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书阁 > 于晴 > 蝴蝶笨婢 | 上页 下页


  就算她是仙,准是天上最卑微的小小仙——

  “胡扯,胡扯!”喜鹊大叫,忙捂住鱼翩翩的耳朵,急道:“小姐,你别听他乱说话,他是想骗你当尼姑呢!”

  鱼翩翩才要开口说几句,忽闻西市里卖粥的老妇人大喊有人抢了她的卖粥钱。二话不说,鱼翩翩站起身,锁定那人群中跑得急快的蓝衫男子。匆匆忙忙地扔下银子,疾步追去。

  她是不识字、不懂女红,可若论脚程、比捉人,她还不输官差大哥呢!

  “小姐,等等我啦!”那喜鹊抢回银子,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也小跑步跟着追了过去。

  至于那算命老人——

  从腰际抽出一把扇子,翘着二郎腿,扇啊扇的,凝望着那签诗半晌,才开口道:“小狗子。”

  “小的在这儿。”那一身仆衣十七、八岁的少年从算命摊子下爬了出来。“少爷,您想的法子真妙,这下瞧鱼家小姐还敢不敢嫁人!”

  “管她嫁谁,只要别嫁给我就行了。”那老人撕去白胡白眉,拿下白发,赫然出现那俊雅的外貌,翩翩的风采,一身的白衫透露几分文人书生的味道。

  这人年纪极轻,最多二十出头,可一双黑眸闪烁机灵、才智,还有那几分轻浮,瞧起来倒有几分玩世不恭的味道。在长安城里爱穿白衫,硕长身高,皮肤又白,长相又胜女子三分的文人书生有几人?

  大概除了那迟迟不肯上门提亲的长安才子楚天刚之外,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人了吧……

  原来,她就是鱼翩翩啊——

  虽有缘比邻相居,可从没见过鱼大小姐的长相。那楚天刚凝望她消失的街头,一时间是说不出半句话来——没错,他就是长安才子楚天刚,也是那让鱼家拴住一生的可怜虫,更是长安城里众人同情的倒霉鬼。

  “少爷?”小狗子唤着,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鱼家小姐早就不见踪影了,少爷在瞧些什么?该不是被吓住了吧?

  “她应该是那鱼翩翩才对,长安县里唯她成天到晚穿着那绿色衫裙,老将长发编辫子在身后甩啊甩的,怎么她一点也不似长安百姓所描述的瘟神那样?”那楚天刚是满肚子的疑问。

  须知自他懂事以来,就知他已有一个未婚妻,可他在印象中是没见过她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只管习他的书,偶尔吟诗作对,日子倒也过得逍遥,直到他十四岁那年出了大门,见识了长安城的繁华,顺便也从那百姓的嘴里知道了长安城的瘟神正是他的未过门的妻子鱼翩翩!

  天!

  亏他亲爹整日将手掌捂着胸口,嘴里净说她的好话,什么棋琴书画、什么三从四德,她无一不包办,原来是昧着良心要他留个好印象。他哪里知道心里正高兴有个好妻子时,她小姐正在长安城狂飘作乱,明明同地无关的事,她老爱硬插上一脚,像年前砸人赌场,同人一对一的挑战,当场让那赌场老大断了两根肋骨:更别谈知道了那万平县有个张生想讨二房,二话不说,先去把人揍了一顿……

  天,这种女人谁敢要?倘若他对她厌了,想再纳个妄,岂不活活被她打死?

  尤其在他十七岁那年,想亲眼瞧瞧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三头六臂,竟让百姓如此惧怕;女人嘛,若不听话,狠抽她一顿就成。

  基于好奇心的催促下,他费力爬上那比邻的石墙上,才庆幸视野正巧能瞧见鱼家花园,就见到那亭子里坐了个姑娘,背影对着他,一身绿色的衫子,长发也给扎成独一无二的长辫子,这时代妇女多流行梳个发髻,虽好看也是费时费力,就没瞧见有人扎成辫子的,这暂且不谈!他还瞧见那姑娘的前头还站着个丫环,头顶搁着苹果,那绿衫小姐手里正拿把大飞刀,瞄准了红苹果,一甩手就丢了出来,苹果完好无缺;你猜,那把大飞刀跑到哪儿去了?

  挺巧的,就在他的手臂上,那鲜血还不断的泊泊流出,吓得他全身一软,直挺挺地往那石墙上给摔了下来;这一摔,跌断脚骨,躺在床上足有三个月,才能下床行动。

  天哪!他是怕极了她。

  他向来是个文弱书生,性子偶尔还风流了些,见到姿色颇佳的女人也会多瞧两眼,倘若他真娶了她,那他岂不与死无异?

  所以,今儿个才假扮算命仙,见到那绿得亮眼的衫子又是长辫子的姑娘,自然就知道非鱼翩翩莫属,可他不曾想到那丫头竟也有几分姿色,不,不仅于此,乍见她之际,有股眼熟,还有那心痛,像是抽疼了什么伤心往事似的,想要捉住些什么才能止住那长久以来的心痛“胡扯,胡扯!本少爷会为那粗暴的丫头心痛?笑话,打扮不入流,算姿色也只有七分,这种女人多是面善心狠!楚天刚啊楚天刚,你若不慎着了她的道,你的一生可就再也没法迫遥自在了。”像是要说服自个儿,他自语道,瞧见那小狗子丈二金钢摸不着头脑的蠢相,忙收敛了心神,改盯着那签诗半晌,才忽然道:“小狗子,这签诗你从哪儿拿来的?”

  “少爷,您忘啦?昨儿个你要我将您写的签诗全贴在竹子上啊。”那小狗子真以有这样聪明的主子为傲。

  长安城出名的楚才子耶,走到哪儿都可抬头挺胸,不被人瞧低。哪像隔壁的喜鹊,走到哪儿都遭人指指点点,只因主子是长安城的瘟神。

  没法子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是怎么瞧也不配的,要是哪日少爷真不得已娶了那瘟神,他小狗子头一个撞墙抗议。

  不过,今儿个少爷有点奇怪,老自言自语不知在胡说些什么?

  “胡扯!这分明不是我写的。”那楚天刚抿着唇,道:“我虽不愿娶鱼家小姐,可也没要她终生伴青灯。”

  语毕,拆了其它支签纸,上头一律写着——

  姻缘本是天注定,命中十七作嫁娘,本该配予大英雄,切莫嫁那书生汉。切记!切记!

  上头百来支签诗全是同一首词,不论那鱼家小姐抽到哪支签,结果全是一般,哪知无故冒出莫名其妙的签诗,此事只有他同小狗子知情,既不是他写了那首什么仙人诗,自然只剩下小狗子一人——

  那小狗子心一惊,忙跪下来,急道:“没有少爷的吩咐,奴才怎敢胡乱来?昨儿个我熬夜沾好签诗就上床睡了,其它的事是什么也不知情。”

  “那这签诗如何得来?”

  “奴才真的不知!少爷,不论如何,你也算逃过那瘟神的一劫,何必在乎她的后果?我听人说,她什么都不成,只知打人捉人,这种女子少爷您不爱,别的公子爷儿也不会爱,既是如此,要地入庵当尼姑,也算长安县百姓的一大福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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