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书阁 > 余宛宛 > 钱进爱情莫忧愁 | 上页 下页


  钱莫愁把名片往口袋一放,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的皮裤停留一眼后,她扶着姊姊继续往前走,钻进她的MARCH小车里。

  “姊姊告诉你,你涉世未深,不知道这世上骗子有多少。”钱莫忧指着那张名片,摆出世故的神情说道。“现在这种骗子很多,走在路上突然跑来就跟你说,他认识哪个有名的美容师、药草师,你脸上的痣啦、疤、青光眼、白内障,全都有救了。但是,这些美容师、药草师不轻易见客,一定要报上这个骗子介绍者的名号。卑鄙处即在此,你一旦报出名字,这个伪善的介绍者就可以抽成。”

  在姊姊一本正经说得煞有介事时,钱莫愁发动车子,踩下油门。

  “所以,那个男人穿着D&G衬衫、皮裤和手工鞋,是为了营造权威感?”钱莫愁问。

  钱莫忧嘴角抽搐了一下,继而理直气壮地说道:“可见这门行业多好赚啊!还有,你看看他还特别强调自己刚回国有多贼。还有,那张混血儿的脸孔,虽然努力笑得很诚恳,但还是不正经,八成是勤奋的牛郎出来兼职哩。”

  “原来你看得比我还仔细?”钱莫愁啧啧称奇地说。

  “当然,我这人活在尘世也不是吃素的。哪像你只迷恋漫画、小说笔下的男主角?现实没有人长那样的啦。”

  “我没希望他们变成真的。他们都在漫画小说里,对我比较安全。”钱莫愁一耸肩,踩下油门,超过一辆车。

  钱莫忧看着她这个太实际、偏偏专写恐怖爱情小说的妹妹,实在不知道吸血僵尸、不老族及变身兽人谈恋爱,有什么好看的?两人花前月下到一半,狼人就要变身,露出獠牙,实在好不浪漫啊!

  就像她最近喜欢的纪明仁如果是吸血鬼,她二话不说,肯定找人来斩妖除魔,免得他成为社会公害。

  钱莫忧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突然觉得有点累了。

  钱莫愁把冷气调小,因为知道姊姊八成会在一分钟内入睡。

  老实说,她很羡慕姊姊好吃好睡的习性,而她自己以前也是这样的。

  只是,在发生那件事之后,她夜里总是失眠、一直梦到“他”站在街口等她,等到他被大雨消融在雨里,梦到她冷汗潸潸地惊醒,再也不能安眠,只好爬起来写小说,撑到天亮筋疲力竭后才睡。

  改写恐怖爱情小说,她也是不得已。既然都已夜不成眠、都被恶梦折磨,不拿这些经验来赚钱,岂不对不起自己?

  姊姊昨晚的经历,虽然她认为百分百不是真的,但若是真的呢?小说应该怎么写?

  钱莫愁脑子里的灵感突然接二连三地蹦了出来,她的眼里闪过灵光乍现时的光彩,不由得加快了油门,希望快点回到姊姊那里,抱住她的电脑,回到她的现实人生——

  小说世界里。

  她打开广播,电台正在播放的音乐是苏打绿的台语歌《无眠》——

  底你的心肝内。是不是还有我的存在。永远拢底等。有时阵嘛会不甘愿。想讲要作伙飞。去一个心中美丽的所在。所有的一切。拢总尬你放作伙。希望你会当了解……

  (注:《无眠》,作词者:吴青峰&林暐哲。)

  主唱青峰幽幽的声音绵密地说着想念,钱莫愁胸口一窒,飞快地关掉电台。

  她怕听这首歌,每回一听,总是心要揪扭起来,她不喜欢。她只喜欢现在这个除了写小说之外,对什么事都没有情绪的自己。

  稍晚,钱莫愁和姊姊一同回到姊姊公寓,把人哄上床后,她便冲进书房,拚命地——写写写,写写写,写到体力不支时再咚地一声倒下。

  一夜,无梦。

  嗯,该说是一“早”无梦。

  钱莫愁虽然写的是最天马行空的小说,但她作息超规律——

  她晚上八点开始工作,清晨五点睡觉,起床时间是中午十二点。

  这天下午一点整,她一如往常地会先到“卡比”吃早午餐。

  那时候的她,长发盘起,戴着黑框大眼镜,穿着宽松白衬衫和刷白牛仔裤,神智其实还不清楚,说话会打结、也不爱理人。幸好这里的老板很清楚——常客钱莫忧带她来这里前,就已经把妹妹的习惯说得一清二楚了。

  况且,钱莫愁是那种一周来报到三天,超过两小时还会加点饮料的好客人,老板当然很乐意控制爱寒暄的天性,保持礼貌态度。

  “跟平常一样吗?”老板笑着问道。

  钱莫愁点头。

  老板送上一杯温开水后,钻进厨房做餐点。

  “嗨,没想到又在这里遇到你。”李尔一看到她,立刻上前致意。

  钱莫愁嘴角一抿,没说话。

  “可以坐你对面吗?”李尔露出温柔笑容。

  “我等下要看书。”她今天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微哑,音量只有蚂蚁大小。

  “你一开始看书,我就坐到别的地方。”他自顾自地坐到她对面说道。

  钱莫愁点头,马上从背包里拿出书来看。

  李尔的笑容定格一秒,却是有风度地起身,依然维持笑意地说——

  “最后一个问题,你姊妹的伤势好一点了吗?”

  “好点了。”钱莫愁喝了一口水,看了他一眼。“谢谢关心。”

  “补充一句。”李尔把椅子推回原位,目光仍然停在她雪白素颜上。“我只是觉得你有些眼熟。”

  “这种台词,老套到小说都不写了。”钱莫愁深吸一口气,觉得今天早上的说话句数已经达到极限。

  “我住在美国,有个小老弟爱素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寄明信片回来给我们。”李尔眼也不眨地看着她,缓缓地说:“三年前,他到了台湾,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会画上一个女生,你跟她长得很像。只是,那个女生比较常笑。”

  钱莫愁的后背冒出鸡皮疙瘩,她的双手牢牢互握着,免得它们抖得太不像话,而她甚至没有勇气问那个小老弟的名字。

  她以为都过去了,她再也不想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了。

  李尔看着她更加苍白的脸色,他的心头蓦然一震,不自觉地咬紧牙关——他没猜错,原来她真的是博文喜欢的女子。

  正想再追问时,他的手机正好响起。

  铃铃铃……

  钱莫愁从座位上弹跳起身,她的拳头紧握成拳,就用这样的力气来支撑自己站着。

  “你过来了,怎么不先说一声,是想吓死这边的人员吗?”李尔脸上扬起笑容,却又很快地敛去。“是吗?他的祭日快到了吗?好快,竟然已经过了三年了。”

  李尔的目光直视着钱莫愁,想看清楚她究竟是哪一点让博文如此牵挂。

  钱莫愁闻言,蓦打了个冷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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