閵嗏偓
閸欍倕鍚€閺傚洤顒�
閻滈鍞弬鍥ь劅
閸氬秴顔嶉弬鍥肠
閸欒尙鐫勯崢鍡楀蕉
娑旓箓姒挎#鏍€�
鐟封偓閹懎鐨拠锟�
娓氾附甯伴幒銊ф倞
閸愭稐绨ㄩ崘娑欐⒕
缁夋垵澶熺亸蹇氼嚛
閺冭泛鐨婚梼鍛邦嚢
婢舵牕娴楅崥宥堟啿
娴肩姾顔囩痪顏勭杽
濞擃垰褰撮弬鍥ь劅
鐠囨鐦濆宀冪ゴ
閸欍倕鍚€鐏忓繗顕�
濮濓缚绶虹亸蹇氼嚛
閻滃嫬澶熸總鍥︾泛
瑜拌精顫嬬亸蹇氼嚛
缁岃儻绉虹€诡偊妫�
闂堟帗妲弽鈥虫疮
太玄书阁
>
笔记杂录
>
能改斋漫录
|
上页
下页
监司之职
本朝官至运转判官提举常平,谓之“监司”。
按,徐邈与范甯书曰:“足下慎选纲纪,必得国士,以摄诸曹;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案。又择公方之人,以为监司。则清浊能否,与事而明。”乃知监司之职,魏晋以来有之矣。
太玄书阁(
xuge.org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