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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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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贺氏影城……说起来,我上星期才到过这儿呢。”阿沁把车驶到贺氏电影公司附近时,喃喃自语地说。 “来采访吗?你又不是娱乐记者。”我问。 “不,只是载摄影师来罢了,我连门口也没进去。记得我提过庄大森正在拍那部以东成大厦为题材的电影吧?正是贺氏投资的。娱乐组的摄影师约了他们拍摄花絮,我又碰巧约了其他人在附近做访问,所以让他搭便车了。总编辑常碎碎念,说交通费可省便省,我们都被他念得耳朵长茧了。” 贺氏影城位于将军澳近郊,占地五十万平方尺,可说是香港最大的电影摄影棚兼制片厂。香港曾经是继印度和美国后,全球产量第三高的电影产地,虽然自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产量下跌,但今天还是亚洲一个重要的影业基地。我放眼望过去,只见四座庞大的建筑物,附近还有零星的大楼。栅栏外挂着一幅连绵不断的布额,上面印着“贺氏影城HoStudio”和那个斗大的“HOS”标志。 “待会儿让我用记者的身份带你进去吧。”阿沁说。 “为什么?”我有点意外。 “影城里有不少记者同业,我很可能会碰到他们,我的身份是瞒不了的啦。如果你向门口的警卫说是为了警务找人,其他记者又碰巧听到,你如何向你的上司交代这次的私人调查啊?” 我没料到阿沁想得这么周详。她说得对,我在这儿乱闯的话,应该很快会被上级知道──虽然我对跟同僚发生冲突视作等闲,可是如能避免,有简单的方法不用才是蠢材吧。 “好的,那便麻烦你了。” 她指指后座,说:“后面有个箱子,你把里面的相机拿出来,扮成摄影师吧。” 我从箱子里拿出一台附有大炮似的镜头的数码相机,机身上有一堆按钮,看样子真是专业得不得了。 “这是你的吗?看不出你还是个专业摄影师。”我出奇地问。 “不啦,”阿沁笑着说,“那只是备用的,我现在都用小巧的数码相机。如果真的要拍重要的照片,编辑部也会派摄影师帮忙,否则的话,用这东西只像杀鸡用牛刀。” 我把“巨炮”挂在胸前,戴上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看样子倒有点像摄影师。 阿沁驶到影城的大门,门口一位魁梧的警卫伸手示意我们停下,另一位胖子警卫坐在他后方,负责控制闸门栏杆的升降。阿沁掏出记者证,交给警卫。 “您好!”阿沁堆起笑容,说,“我是《FOCUS》的记者,这位是兼职的摄影师。我们今天来采访庄导的新作。” 高个子警卫拿着记者证,重复审视阿沁的样子和证件,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他一边拿着写字夹板记下阿沁的资料,一边说:“最近影城的治安不太好,抱歉我们要多记录一点资料。” “有什么事吗?”阿沁问。 “最近常常有人潜进影城,虽然没有失窃,但我们怕是色魔之类,女艺人们都很害怕……糟了,别跟人说是我说的。”警卫似乎突然记起面前的是位记者,这些小道消息往往像雪球般越滚越大,一发不可收拾。 “放心,我又不是《橘子日报》的。”阿沁接回记者证。“对了,请问您认不认识一位叫阎志诚的特技演员?他应该是位武师,当替身的。” 警卫用圆珠笔搔搔后脑,说:“我不太清楚,员工不一定用这边的闸门,他们通常从东门上班的。” “是吗……” “喂,你们说的是不是那个阿阎啊?”胖子警卫插嘴说。 “哪个阿阎?”高个子回头问道。 “昨天把C座三楼更衣室的存贮物柜打凹了的那个阿阎啊。听洪爷说当时他吓了一跳,更衣室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以为是什么炸弹爆炸了。走进去才发觉是那个阿阎独个儿发脾气。” “洪爷夸大了吧?”高个子说。 “他说那个阿阎虽然没你那么粗壮,但猜他一拳便可以击倒你哩。” “洪爷说话就是爱损人……” “抱歉,”阿沁打断两个警卫的拌嘴,问道,“你们说的洪爷认识阎志诚吗?” “洪爷是东门的老警卫,在影城打工四十年啦,他大概连跑龙套的也认得。”高个子警卫员说,“如果您要找人的话,问他比问人事部更清楚。” “明白了,谢谢!” 栏杆升起,阿沁把车驶到大门左侧远处的车位上。她把警卫给她的泊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后,再挂起访客证,我也把那个印有红色“V”字的访客证扣在襟领上。 “好吧,我们去问问那个洪爷,看看他认不认识阎志诚。”离开车厢后,阿沁说。 “唔,我们分头行动好不好?”我说。 “咦?为什么?” “我想去影棚那边问一问,只要找到像武师似的人,他们很可能认识同业的阎志诚。这更有效率吧。” “这个……也对。好,我去找洪爷,二十分钟后在那幢大楼门口等吧。”阿沁指着前方一幢白色外墙的大楼,上方写着“E座──后期制作工程大楼”。 待阿沁走远后,我往另一个方向前进。因为我接下来做的事情有点违规,遣开阿沁是最好的做法。 我打算搜查一下阎志诚的贮物柜。 虽然胖子警卫没说阎志诚打凹的是自己的贮物柜,但以常识判断,一个人要发泄情绪,破坏的只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子应该很易把它从数十个贮物柜中找出来。 没有搜查令,擅自检查他人的私人物品违反警察守则,我当然不想牵连阿沁,另外,也是为了自己,我不想有第三者在场看到我的行动。 这种违规的搜证,最糟糕的情况不是令警员革职,而是搜查到关键证据,却被辩方以“违法搜证”为由令证据失效。我没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打开贮物柜、调查内里的物品便是百分百的违法行为,可是,如果我坚称那个贮物柜因为某些原因,柜门自己打开了,我因而发现的证据便可以呈堂。这中间的处理十分微妙,虽然说这种手法不可取,但事实上我听过好些案子是以这种违规手段才成功令犯人绳之以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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