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史籍历史书阁首页言情小说侦探推理军事军旅科幻小说时尚阅读
外国名著传记纪实港台文学诗词歌赋古典小说武侠小说玄幻奇侠影视小说穿越宫闱青春校园
太玄书阁 > 李隆基 > 唐玄宗文集 | 上页 下页
禁厚葬制


  自古帝王,皆以厚葬为诫,以其无益亡者,有损生业故也。近代以来,共行奢靡,递相仿效,浸成风俗,既竭家产,多至凋弊。然则魂魄归天,明精诚之已远;卜宅于地,盖思慕之所存。古者不封,未为非达。且墓为真宅,自有便房。今乃别造田园,名为下帐。又明器等物,皆竞骄侈,失礼违令,殊非所宜。戮尸暴骸,实由于此。承前虽有束约,所司曾不申明,丧葬之家,无所依准。宜令所司,据品令高下,明为节制:明器等物,仍定色数,乃长短大小;园宅下帐,并宜禁绝;坟墓茔域,务遵简俭;凡诸送终之具,并不得以金银为饰。如有违者,先决杖一百。州县长官,不能举察,并贬授远官。


太玄书阁(xuge.org)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