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玄书阁
>
纳兰性德
>
渌水亭杂识
|
上页
下页
一一二
官制五品以上者为大夫,六品以下者为郎官,皆散官也。然各置于官衔之上,如曰光禄大夫、太保、承德郎、某部主事之类。惟翰林则置于官衔之下,如曰翰林院学士、奉政大夫、翰林院检讨、从仕郎之类。盖史官尊重,不欲以散官压之,自明时重翰林始。
太玄书阁(
xuge.org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