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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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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莫之胜吉
莫之胜吉,犹言不胜其吉也。胜,平声,故《象传》连五字为句。若于“胜”字绝句,则是妇之不孕者终不能孕,何以得吉?而又何以云“得所愿”乎?不孕者,不相接也。待三年而始孕,贞静之至也。得妇如此,其吉无涯量矣。旧说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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