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Kill a Mockingbird ,Harper Lee
著,直译《杀死一只知更鸟》。长篇小说,全书分两部分,31章。1960年出版,1961年获普利策奖,1962年同名电影上映。 在这全美最有名的南方小镇上,每户人家的门都不上锁,镇上唯一的总机小姐只要听见声音就知道打电话的是谁。大家做什么事都慢慢来,没什么好急的,反正也没哪儿好去,而六岁的思葛·芬鵸和她哥哥杰姆,以及邻居荻儿最大的乐趣,就是想办法把躲在隔壁老屋的阿布引出来。阿布自从年少做错一件荒唐事之后,二十年来不曾再出门。 但是当思葛和杰姆的律师父亲答应帮一位黑人辩护以后,他们瞬间成为全镇的公敌。那些善良而坚信上帝的好人,明知道被告汤姆并没有强暴白人女孩,却仍然决定判他有罪……《梅冈城故事》藉由六岁小女孩的眼睛,来看形形色色的人性、隐私与哀乐,全书充满特殊的美国南方风情,慵懒、纯真而乐观,对于人性的不完美与种族歧视虽有着锐利的省思,却又宽厚包容。 (2022-8-1,初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