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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而且他总是这样讲的:

  “一个寒冷的冬季的傍晚,大约五点钟时,天色已昏暗起来,可以看到通过玛尔波洛同到布列斯托尔去的路上有一个坐着小马车的人鞭策疲惫的马在前进,我说可以看到,而且我相信任何人——除非是个瞎子——走过那条路的话,是一定会看到的;可那天的天气特坏,夜是那么寒冷潮湿,路上除了水之外别无他物,所以那个旅行者在马路当中摇摇晃晃地前进,那可真寂寞和凄凉得很。

  那冒看恶劣天气的红轮子土色小马车,还有那泼妇似的、臊脾气的、快步奔着的栗色母马,就像屠户的马和劣等的邮局小马的杂种,这些,要是那一天有任何旅行商看到的话,他一定立刻就晓得这个艰苦旅行者不是别人,正是伦敦卡泰顿街别尔逊和斯伦大商号的汤姆·斯马特。可惜的是没有任何旅行商看到,根本没有人知道这回事;所以汤姆·斯马特、他的红轮子土色小马车和那泼妇似的快步跑着的母马就这样前进着、前进着,他们之间的秘密,别人谁也不知道。

  “哪怕在这凄惨的世界上,比大风大雨里的玛尔波洛同舒眼些的地方,还是有很多哪;假使你在一个阴晦的冬天晚上,在倾泻的大雨下,走在崎岖泥泞的路上,亲身尝尝这种滋味,你就相信这句话的道理了。”

  “那风啊——不是在路上迎面吹过来,或者从背后吹过来——固然这已经够坏的了——而是一直横着吹过马路,把雨斜打下来,就像人们在学校里用尺画在抄本上让孩子们照着写字的外线似的。有的时候它会停一阵子,旅行的人不免自骗自地以为它是因为被早先的刚猛劲儿弄得累了,所以是安安——静静地躺着去休息了,谁知道“呼!”的一声,远远地咆哮着,唿哨着,冲过山冈的顶上,在平原上扫过来了;越近,劲儿和声音就越大,然后一股脑儿扑在马和人身上,把刺骨的雨灌进他们的耳朵,把冷冰冰的湿气侵蚀他们的骨头;它从他们身边刮过去已老远了,还发着使人发昏的吼叫,像是讥笑他们的软弱,得意自己的威力。

  “栗色母马踏着泥水前进,耳朵搭垂着;时而昂一昂头像是对风暴行为表示抗议一样,可是却保持着它的快步子;直到后来一股比以前更猛的风向他们袭击,使它不得不站住,把脚牢牢地撑在地上,免得被风吹倒。它能这么站住了,真是苍天怜佑,因为,如果它被吹倒了,这泼妇似的母马是这么轻,小马车也是这么轻,再加汤姆·斯马特也是这么轻,他们必定要滚了又滚,一直滚到地球的边缘为止,或者要等风停了才止;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发生,那么泼妇似的母马也好,红轮子的土色车子也好,汤姆·斯马特也好,总之他们谁都不能再派用场了,这故事也就没什么听头了。

  “‘罢了,该死的车子,’汤姆·斯马特说(汤姆是喜欢乱咒乱骂的),‘该死的车子,’汤姆说,‘这要算是倒霉,那我就是该死啦!’”

  “你们可能要问我汤姆·斯马特已经是够倒霉的了,他怎么还说不算倒霉。我可不知其中原由——我只知道汤姆·斯马特是这么说的——或者至少是他对我伯父这么说的,反正都是一样。”

  “‘该死,’汤姆·斯马特说;母马嘶鸣着,好像在赞同这个意见。”

  “‘来劲点儿,老女人,’汤姆说,用鞭梢子拍拍栗色母马的颈子。‘像这样的夜里,赶路是赶不了的;我们一找到人家,就去歇夜;所以你快一点儿走就早一点解脱。啊嗬,老女人——慢慢儿地——慢慢儿地。’”

  “究竟是因为那泼妇似的母马懂人性呢,还是因为它觉得站着不动比跑着更冷,这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汤姆的话音刚落,它就竖起了耳朵奔跑起来;跑得那么快,使得那土色马车震得像是每根红色幅条都要散开来撒在玛尔波洛冈的草地上了似的;连汤姆这样一个赶车的好手,都控制不了它,只有让它自我发挥,一口气把车子拉到离冈子尽头大约八分之一哩远、靠马路右手边的一家小旅店门口。

  “汤姆把缰绳丢给旅馆马夫,把鞭子插在驭者座旁边,就对那房子匆匆看了一眼。那是一座奇怪的老式房子,上面盖着一种木瓦,里面大约是嵌着大梁,山形墙上的窗子完全凸突出在小路上,一扇很矮的大门黑魆魆的,门里面有两级陡峭的台阶,走下去就到屋子里了,这跟现在式样六级浅台阶走上到屋子里刚好相反。

  可那样子毕竟看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地方,酒吧间的窗子里有一盏灯,灯光强烈而欢快,明亮的光线射到马路上,连对面的篱笆也照亮了;一股红色闪光从对面窗户里透出来,开头只是隐约地看得出来,不一会儿就在那放下来的窗帘后面强烈地亮起来,那表示里面的火炉被拨旺了。汤姆那富有经验的眼睛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就尽他的几乎冻麻了的肢体所能做到的,敏捷地下了车,进了屋子。

  “不到五分钟,汤姆就在酒吧间对过的房间——就是他想像到有炉火在熊熊烧着的那间房子——坐下来了,他面前是一点儿不含糊的一炉热烘烘的火,有这么不到一蒲式耳的煤和抵得上半打酸栗树那么多的柴,堆得有半截烟囱那么高,并且轰隆轰隆。噼啦噼啦地响着,那声音本身就会叫明事理的人心里热起来。这是很舒服的,可是还不仅如此,因为有一个穿戴齐整、眼睛闪亮、足踝很美的女侍者,把一条很干净的白台布铺在桌上了;汤姆背对开着的门,把穿拖鞋的脚搁在炉架上。

  看见火炉架上的镜子里反映的一片酒吧间的迷人的景色,一排排令人愉快的绿色瓶子和金色签条,腌菜和蜜饯的罐子,乳酪和熟火腿,还有牛腱子,都放在食物架上,排成了极其诱惑的和精巧的行列。哪,这也是非常舒服的哩:可是还不仅如此哪——因为在酒吧间里,在一张最精致不过的、放在最旺不过的小小壁炉面前的小小桌子旁边,坐了一位年约四十八岁左右、一张脸孔像酒吧间一样叫人舒服的、娇滴滴的寡妇,她显然是这旅馆的老板娘,是这一切令人心动的财物的最高统治者。

  整个这幅图画却显得有点美中不足,就是那个高个儿——一个很高的男子——穿了缀着柳条形发亮的钮子的棕色大衣,黑络腮胡子和曲弯的黑头发,他正和那寡妇一道喝茶,而且不用多想就看得出他是在认认真真地劝她以后不要再守寡了,同时给他自己一种从此以后直到老死都可以在这酒吧间里坐着的特权。

  “汤姆·斯马特本来不是好发脾气或者妒忌心强的人,可是那个缀着柳条形发亮的钮子的高个儿却不知怎么让他从心里感到怨恨,使他感到极端的愤慨:特别是他时时刻刻从镜子里看他们,越看越生气,因为那高个儿和寡妇之间的那种亲热的随便态度充分地证明那人在寡妇心目中所占的地位之高正如他的身材一样。汤姆一贯是欢喜喝滚热的五味酒的——我不妨说他是非常的欢喜滚热的五味酒——所以他看见那泼妇似的母马被喂饱了。

  而且在草上卧好了,他自己也把那寡妇亲手替他烧好的精美的滚热的饭菜一扫而空后,他就叫了一大杯来,算是品尝一下。他觉得如果那寡妇有招牌手艺的话就是这个东西了;汤姆·斯马特喝了第一大杯觉得非常的对劲,就连忙叫了第二大杯,一点儿工夫都不肯耽搁。绅士们,滚热的五味酒是好东西阿——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极其好的东西呵——可是在这个舒服的起坐室里,外面的狂风虽使老屋子的每根木头在呻吟,而他自己却坐在热烘烘的炉火前面,在这时候,汤姆·斯马特更觉得它十全十美了。他又叫了一大杯——后来又叫了一杯——我不大清楚他以后有没有再叫一杯——可是他越是喝滚热的五味酒,就越是想到那令人憎恶的高个儿了。

  “‘该死的不要脸的东西真不是东西!’汤姆心里暗暗地说,‘他在那舒舒服服的酒吧间里干啥?而且是这么一个丑八怪的恶棍!’汤姆说。‘假使那寡妇还有眼光的话,她一定会找个比他好些的人。’说到这里,汤姆把眼光从火炉架上的玻璃转移到桌子上的玻璃上;他觉得自己渐渐地感伤起来,就喝光第四杯的五味酒,又续了第五杯。

  “绅士们,汤姆·斯马特,向来对于经营酒店旅馆那行生意都非常感兴趣的。穿了绿色上衣、短裤子和高统靴,站在自己开的酒吧间里,这是他早就设想好的了,野心勃勃。他的抱负是在大宴会上做主席,在自己的酒吧里高谈阔论,在喝酒方面给客人们当个模范。汤姆坐在热烘烘的火旁边喝滚热的五味酒的时候,这些思想掠过他的心头;他想到那高个儿要来开这样好的酒店。

  而他——汤姆·斯马特——却连边儿也沾不着,所以他觉得他完全有理由要生气了。不知他是不是因为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跟那个讨娇滴滴的寡妇欢心的高个子吵嘴,总之他沉思地喝完最后的两大杯之后,终于得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结论,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受了委屈的和受了虐待的人,还是上床去睡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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