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玄书阁 > 苏青 > 续结婚十年 | 上页 下页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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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沾何足惜 但使愿无违 ▼关于我——代序 关于我的一切,其实是无须向人申诉的,不过我有一种心直口快的坏脾气,话在胸中淤塞得长久了,不吐不快,想想还是趁这次印新书的机会,把它原原本本地说一番吧。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也乐于平凡,初无什么出类拔萃的大志。在念书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学校所在地又偏僻,没有什么可消遣的,只得看些书,而所看的书又是新文艺居多数,于是也就试着投稿,居然有几篇被采用了,心中自然高兴,但决没有做一个终身写作者的愿望,这是我写文章的开始。 在三十一年冬,夫妻不幸反目了,连最低限度的生活费都拿不到。那时候大的孩子是七岁,小的孩子尚在襁褓中,一家五口连娘姨在内都要我设法养活,当时我也想找个中学教书的职业,然而人家嫌我没有毕业文凭,碍难留用。好容易靠一个朋友帮忙,在某私立中学弄到一个代课教员的位置了,说明下学期可以正式聘用,我是只要有薪水可赚,代课与正式的名份差别倒是不计较的;不料到了第二学期,那个中学的校长到内地去了,遗缺由我的一位至亲长辈升任,这位长辈乃是个善于避嫌疑的正人君子,他做了校长以后除把自己的几个女儿侄子辈统统发表为公费生后,想到人言可畏,便把我的代课教员一职取消了。 “你是一个现成的少奶奶,又何必辛辛苦苦出来赚铜钿呢?”他说。 我失业了。要在社会上找一个立锥之地,真是不容易的,丈夫的回心转意既迟迟不可期,而孩子们嗷嗷待哺的情形倒是不容忽视,如何是好呢?我只得又想到投稿了。 这时候上海已成为沦陷区,所谓正义文化人早已跟着他们所属的机关团体纷纷避往内地去了,上海虽有不少报章杂志,而写作的人数却大为减少起来,我试着去投稿,自然容易被采用了。我投稿的目的纯粹为了需要钱,虽也略受朋友怂恿,我知道此乃人家对我的好意,替我设法解决吃饭问题哪。不过我在以前写文章署名总用“冯和仪”的,从那时起便改用“苏青”了,倒也不是怕有什么罪行会给地下工作同志调査去,因为当时我的确从未听见过有这么一个组织的名称,更不知道他们究竟钻在地下第几层。总之我是因为不大愿用真姓名,所以才用这个新笔名的。我的意思大概是预备把卖稿当做一个短时期的生活方法,不久以后仍希望能有固定的职业,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 文章愈写愈多起来了,“苏青”这个名字也渐渐的有人知道了,而我所想找的固定职业还是没有找到,于是,我只好死心塌地地做职业文人下去了。在这里我还要郑重声明:当时我是绝对没有想到内地去过,因为我在内地也是一个可靠的亲友都没有的。假使我赶时髦似地进去了,结果仍旧卖文,而且我所能写的文章还是关于社会人生家庭妇女这么一套的,抗战意识也参加不进去,正如我在上海投稿也始终未曾歌颂过什么大东亚一般。 我的文章是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地方只得由它去吧。据说艺术家之类是应该“爱惜羽毛”的,但我实实在在却只求果腹,换句话说便是“吃饭第一”,试问身先不存,毛将焉附?这也是古人曾经说过,不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 后来我也出过书,是自己印的,总算承读者不弃,让我稍稍赚些钱。我的书先后共有四本,第—本是三十三年四月出版的《浣锦集》,共计散文五十余篇,计二十余万字;第二本是同年七月出版的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计十余万字;其他尚有《涛》与《饮食男女》两本是在次年出版的,也即是所谓胜利到来的一年了。当时卖书所得的钱自然是“储钞”,这大概就是我后来大受攻击的原因;不过在事实上我对于储钞倒也并没有什么偏爱,只为当时在上海购米买煤非用此钞不可,我既不肯饿死在黄浦滩上,又怎能义不使用伪币呢?就是胜利后半年之中,我的书款也还是法币、关金与伪钞兼收的,现在自然只收前二者了。以后若果发行“孙票”或什么的,我亦从众取用无闲言,先此声明一下,免得将来再招骂。 储钞二百折一的换成法币了,身为沦陷区人民之一的我,经济方面自然大为拮据起来。同时售书方面发生波折,据说在某一个清晨,有某某团团员数人,在某报摊上取去了几本《结婚十年》,说是这书有毒素的,且让我们拿去看一看再说。报贩哭丧着脸来对我讲了,要我承认这笔损失账,我不能断定这是他掉花枪呢还是真有其事,总之是毫无佐证的,我不能吃这个亏。于是我便通知他们,谁不愿卖这本书的,可以退还给我,点明册数付现钞,决不少你们半文钱。这样陆续便退下了一千多本,我也照数全收,堆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料过了几天他们又说此书是“色情的”,与政治无关了,书贩们纷纷再来批购,说是内地来的人很爱读此书,我又收回了全数现款,风潮总算过去了。 其间也有许多小册子对我作个人的攻击,加上连环图画,绘得恶形恶状的。千篇一律的话大概是讲到私生活之类,例如与某某有关系啦,借什么敲一笔大竹杠啦,以后又广蓄面首啦……把一个艰苦写作的女文人当做放荡不堪的妖妇来描写,在我简直是梦想不到的事。于是大部分人以耳代目,“苏青”两字遂为人所不齿,连带一般冰清玉洁的女作家都遭殃,普遍的被人当作讥笑的对象。 记得有一本《前进妇女》里索性老实不客气的称我为“文妓”,主张要求国府“严惩”,罪状据说是:“霸占文坛,造成一种荒糜的文风……奴化上海妇女的思想,麻木反抗的意识,使人们忘却压迫,忘却血的现实”云云。文章的结尾还说应该“销毁她的旧作,禁止这类含有毒素的书籍的发行和流通”,这倒使我着实吃了一惊——非为别的,乃恐断绝生计事大,身边尚有幼儿三名须养活也。结果总算此本刊物销路不广,而且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创刊以后便没有下文了,国府要人来不及注意,因此拙作尚得苟延残喘迄今,亦云幸矣。 至于一般小报的妙论,更是说不尽了。不过我对于它们倒还相当谅解,因为它们本来是“如此这般”的,现在仍旧把我如此这般说,只要于它们的销数有些好处,我是虽非君子却也乐于成人之美。它们专谈我或旁及于我的东西剪集起来可以贴成数巨册,可惜我也没有如此做,因为这种“鳞爪”留起来毕竟也算不得什么荣宗耀祖之事。有几段我看了也大笑,仿佛这是在谈别人的事,如“苏青听见胜利和平了便大哭三日夜,眼泪哭出十大缸”啦,或“苏青把家具什物整整装了六辆卡车不知逃往何处去”啦,其实我自离婚后便住在目前所住的公寓里,即没有大量金条去顶屋,虽欲乔迁安可得乎?有一个时期的确不大出来玩,原因是舍不得车钱,故不克每日挨门造访各小报馆说是:“苏青在这儿呢,没有逃走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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