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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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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事人……” “我当事人还在大陆,没法赶过来。” “噢?这么巧,两个当事人现在都在大陆呀?要不要叫他们两个先在那边直接把问题解决就好?”法官难得幽默地说道。 两个律师微微一笑,但没说什么。 “既然这样的话,我们择期再议,希望两位当事人都可以到场把案情说清楚一点,被告律师也说他的当事人有诚意解决债务问题,我想这样就好办了。” “是!法官。”两位律师说道。 “可以。”羲雅说道。 “呃,等我问过原告,确认后再向法官报告。”对方律师说道。 “好!那就先这样订下,如果有什么变动,再请原告律师知会一下。” “是。” “好,退庭。” 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就解决了,王羲雅欲走出法庭时,法官叫住他。 “王律师,有打算告那个女的吗?” 他暗暗叹息。“多谢法官关心,目前我倾向和解。” 法官点点头。“唉!真不懂现在的人想什么,动辄就召开记者会,而民意代表也自诩为执法者,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好像谁先在媒体说话,谁就赢了,代表了真理……看了真教人心寒。” “是呀……”一旦公诸于世,诉诸媒体,时间成了主观印象强烈发酵的元素,即使最后牵连到的是无辜者,也难以补偿伤害,他算是幸运的,及时反击回去,利用媒体扭转劣势。 走出法庭,再度回到律师休息室,将身上那件只亮相十五分钟的法袍脱下,小心翼翼摺好后才收进公事包中。 近来愈来愈困惑,目前这样走到底对不对?尤其前日跟自己的当事人居然会发生这样的牵扯和风波,饶是再怎么坚定、自信的他,也无法不产生动摇和质疑。 为了能穿上这袍子,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在学时,每天K书K到睡眠不足,连作梦都是梦到密密麻麻的法条文字,考律师执照时,更是在补习班窝了一整年,过著不见太阳,只见日光灯的日子。 这样咬牙努力撑著,不就是希望像影集“洛城法网”一样,穿著帅气的法袍,在法庭上滔滔不绝、雄才大辩的伸张正义、捍卫法律…… 可时至今日,只能说戏剧是戏剧,现实是现实,而且依台湾的法律制度,想要像美国律师一样可以大作个人秀的机会实在不多。犹记早期时,他曾为一位被控诈欺的当事人辩护,当时他的当事人因为买卖房子过程处理不当,且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最后房子落到银行手上,买房子的人认为他隐瞒向银行贷款的事实,而一状告上法院。 当时他准备了好几项当事人为什么不得不向银行贷款的理由,正打算好好地为当事人辩护时,谁知法官打断他,直接转问当事人:“是不是你把房子卖了,把钱拿到手,银行的问题解决就没事了?” 当事人答:“只要银行愿意接受就可以,而不要强制将屋子以低价法拍,能让我用市价卖出就行了。” 法官大人说道:“好!那我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去跟银行协商,让你的房子能顺利卖出,既可以把贷款还给银行,而买你屋子的人也可以得到房子,这样行吗?” “可以的!法官大人。” “那律师,就请你协助当事人跟银行协商调解,这样一来,就可以撤销刑事诉讼,在民事法庭就可以解决了。” 啊咧?“呃!是……法官大人。” 从那一刻起,他发现有些案件,与其花时间在法官面前陈述他的当事人有多少不得已的苦衷而犯了法,还不如定下心来和法官及当事者一起思考怎么解决问题比较好。 毕竟多数法律案件都是起于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能用情理先解决就解决,如果不能,再祭出法律。 而他与那女子,如果可以的话,希望用情理点化她这颗顽石,可他真的很怀疑,她有足够的理智和EQ接受吗? 收拾好公事包,走出休息室,他今天上午的案子就只有这一件,所以不想再多待在这,以免面对过多的关注——不管是善意或恶意。 才走出去,就遇到了他担任检察官的学长魏晓昭。 魏晓昭一看到他。“学弟——” “学长,只要你再敢提‘性骚扰’案一事,我就跟你翻脸。”沈下的表情威胁意味十足。 晓昭愣了愣,随即露出笑容。“那我跟你翻脸翻定了,我的确要问你相关的事。”拍拍他的肩膀。“等我一下。” 羲雅真想掐死这个一向受他们爱戴、尊敬的学长。“学长,我没时间。” “我建议你乖乖的等,别逼我发公文喔。”可亲的学长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狰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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