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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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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沈维理看着她好一会,笑了。说着做势要起。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理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理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理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理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理,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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