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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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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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