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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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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特别容易适应环境,任何事都好像在掌握之中,不会吃惊,到外国去是我渴望的。 我不知道宋先生是几时听完电话的,可是他膈没多久便走到我房间来,坐在我身边,陪我看电视。我看他一眼,他穿了一件白衬衫,长袖子卷起一半,正在吃三文治,他并不老,头发梳得很整齐,向我笑一笑,非常有震荡感,忽然之间我明白姐姐为什么念了他一整天,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男性化。我并没有男朋友,但如果要挑男朋友的话,我不会挑那些咀唇上头带点毛的男孩子,至少要有这位宋先生的可亲感觉。 于是我说:“三文治哪里来的?” 他马上分了一半给我,我笑笑,便照吃不误,他递一瓶啤酒过来,我喝一口还给他。 他坐在我的藤椅里,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但是也很沉默,颇有点寂寞。他不像爸爸的朋友,爸爸的朋友,都是……老头子。 电视上在演亨夫利鲍嘉的“加萨布兰加”,但是我没人说话已经有好些日子了,因此我顾不得看戏,我问:“你从哪里来?” “英国。”他笑了一笑。 “真的?我隔五天就去伦敦了。”我说:“地方好吗?你为什么回来?还去不去?” “地方……还可以。” “你回来干什么?”我一直问。 他说:“为了一个女子。” “哦,她在台北。” “不,她在英国,为了她,不得不回来。” “我不明白,”我说:“为了她,你应该留下来。” 他又笑,“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长大了自然知道。” “大人就喜欢这样,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我说。 “说得很对,小豆,你说得很对。”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问。 “我听见你姊姊叫你。” “真的?”我笑,“我姊姊喜欢你,你为什么不下去跳舞?她会很高兴。” 他在黑暗中摇摇头。 我开亮了一盏灯,他抬起头来,我吃一惊,他真是漂亮,眼睛十分亮,眉毛很浓,重要的是,他百份之一百像个男人,高大强壮。 于是我说:“你是个英俊的男人。” 他莞尔,“老的可以做你父亲。”但他有点高兴。 “真的?你有多老?” “四十。”他答。 “真的很老了。”我问:“你觉得生命如河?是失望或是满足?”我看着他。 “你是一个很尖锐的小孩。”他微笑。 “我不是小女孩子。”我说:“我有很好的身裁,每个人都那么说。我承认我年轻,但是我不小。” 他笑了,他们大人都这个样子,永远不听年轻人在说什么,一直笑,只会笑,仿佛咱们说了最好笑的笑话,我斜眼看着他,很不服气。 “年轻真是好的,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再年轻一天。”他说。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他喝完了啤酒,站起来,走到露台上去。 我问:“有没有萤火虫?” “有。”他答。 我关了电视,也走到露台去,姊姊的客人都到了,坐在泳池旁,有说有笑,放唱片,吃烤肉。 他问我:“那条路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附近的一条村子。”我说,“要不要探险?可惜有蚊子咬。” 他看看我,又微笑,他说,“夜了,不要走小路。” 我问:“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年纪大了就会小心谨慎?” 他说:“一点也不错,不但小心,而且明哲保身,像我,年轻的时候,脾气很坏,有一句说一句,现在越来越怕得罪人,含糊得很。” 我笑,“那多可怕。” “并不可怕,年轻的一辈又成长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岁的人还能穿个牛仔裤到处跑?同样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发脾气。”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动人,只不过是穿着一件白衬衫、但看上去已经十分雍容,人家说男人是要到中年才会好看,恐怕一点也不假。 “你有工作吗?”我问。 “我是教授。” “真的?”我问:“教什么?” “物理。” “噢,物理,”我说:“我从没修过物理,我没兴趣。喂,别告诉我爸爸我们谈话的事情,他怪我没礼貌。” “我不会说。” “你居然肯跟我说话——你不觉得无聊吗?”我问:“妈妈说我讲话一块一块,从这里跳到那里,莫名其妙,答非所问。”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么说什么。”他在露台坐下来。 我把蚊香点上了,黑暗里看到一粒火星。 “你来告诉我,你认为生命如何?”他问。 “我不能说什么,简直无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达伦敦才正式宣布开幕,以前的十七岁只有作废。” “你只有十七岁?”他问。 我点点头,“你觉得生活得如何?”我再问。 他说:“要忘记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岁,连一件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记性太好,忙着忘记这个那个,结果什么也忘不了,时间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记那个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丽,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沉吟着。 这时候姐姐在房间外问:“小豆?你跟宋先生说话?”她走进来,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敌意的向着我,“你懂什么?老是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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