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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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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本人并不讨厌,如果有真爱的话,他那妻子也不足成为阻力,但我并不爱他。 要付出那么高的代价……确直要爱得灵魂焚烧才行,谁还有那样的精力,郑太太是例外,看样子她立定心思要毁掉任何有成为第三者可能的女人。 她那么爱丈夫,爱得那么深那么错。 是有这种女人的,现在很少了,但仍然没有绝种:丈夫同婆婆多说一句话也会引起不安。 这样说来,老郑也是很苦的,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如影附形般紧盯着不放,而他又不再爱她……想想都不寒而栗。 总共才睡了三四个小时,第二天自然精神萎靡。 一打开门看见郑旭初的面孔,开头以为眼花,随即想大叫。 这两夫妻真叫人精神崩溃。 我说:“不用解释了,忘记这件事,忘记你认识我。” “你听我说──” “请求你们两个,别把我搁磨心当中,她不知道,你也该知道,我是无辜的。” 他很憔悴的靠墙角,“你愿意亲口同她说一声吗?” “不,我没有义务向她解释任何事。”我很固执,“并且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她根本已经失去常性,“别再站在我门前,这是一个小城,无论谁做什么都有人看见。” 他忽然说了很滑稽的话:“你不打算拯救我?女人多数是慈悲的,但凡不获妻子了解的男人都有第三者来搭救。” 我一呆,“女人不再愚蠢了,”我说,“以前女人最大的毛病便是不信邪,老以为在她手上浪子会得回头,百炼钢能化作绕指柔,别人不行,那是别人没办法,她是不同凡响的一个。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个普通的女人,我没有这么大的野心,我忙着救自己。” 郑旭初深深叹口气,非常语塞。 “安慰郑太太,”我说,“跟她说一切会过去,你们会白头偕老,同她到巴哈马群岛度假。” “我昨天已提出离婚。”郑旭初说。 老天。 我闭紧嘴巴,不发一言。 “她的反应很恐怖,我一个晚上在路上逛,不敢回去。” 我默不做声。他们结婚多久?十年?八年?换了是我,我的反应也会很可怕。问题不是爱得难与此人分离,而是恐惧:他甩掉我,我以后怎么办?上了年纪的女人要再找理想对象,好比天方夜谭,于是死不肯让身边人离开。 我说:“爱莫能助。” 我自己叫车子走,把他撇下。 其实是可以活下来的。不知为什么,许多女人在战争与折辱之间,往往选择折辱,是因为惰性,身边有个人总聊胜于无。 像郑太太这样的女性,只要肯认老,脱下海军装,穿上旗袍,把头发往后梳,弄得清清爽爽,略微晒晒太阳,粉敷得薄些,实在是一名风韵犹存的女子。 人走入歧途很难回头。 那一日稍后,我注意到老郑也来上班,各管各的事,并没有与他交谈,但同事们在背后议论纷纷,背后也罢了,耳朵听不见为净,有些人面对面就笑嘻嘻的问:“是否真有其事?喂,真得找你证实一下,听说他对女人的功夫不错……”之类。至今我发觉,每个人都有市井之徒的好奇心。 我可以说“我不认识郑旭初”,有人这么做过,他骂朋友,旁人问起,他心虚,便说:“我不认识那个人。”但这种手段已经不流行了,显得幼稚。我只得若无其事地说:“大家都是同事,大家都是同事,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要太极发问的人犹自细细的把脸凑过来端详我的眼睛,看有什么蛛丝马迹可寻,死不放松。 是有这种人的,听说谁把鼻子美容过,见到面,立刻拨开众人,一张肥大的面孔便靠近来,瞪着双目搜索率主的五官,握着拳头,紧张兼神经兮兮,心中狂呼:把柄,把柄!瞧我,还找不到你的把柄!因他算是货真价实的。 也不是坏人,悲剧是总没有人是坏人,他只是缺乏教养礼貌见识。 议论吧,尽情议论吧,三天之后还不是各管各的去矣。 三天之后我也拆掉石膏。 自由得想挥出拳头打击我的敌人。 那天我很轻松,与珍妮吃了顿丰富的午饭,几乎没摸着肚皮回写字楼。 “下午没有事?”她问,“没事可以提早休息。” “要出去开会。” “早知别吃得那么饱,”她说,“当心睡着。” 我笑。 下午三时,我准时出门,看到郑旭初在等电梯。 我犹疑一刻,想打回头。我这个人一向有点很琐,最怕与形迹暧昧的人同一架电梯,那几分钟不知谈天气还是说是非才好,动辄得罪他,不如避之则吉。 但在那一剎那他已看到我,我只好大方的向他点一点头,与他步入同一部电梯。 在狭小的空间内,我俩维持沉默。 电梯向下降,到达五楼时停止,这本来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有人按电钮,电梯便会得在那一层楼停下载客,但奇在电梯并没有打开,在那一剎间,灯火全部熄灭。 我处身在漆黑的环境中,先是一惊,随即啼笑皆非。停电?倒是巧。 我摸出打火机,打着,照亮那一排按钮,用力按紧急的红掣,一点声音也没有。 转头看郑旭初,他很镇静。 我熄掉打火机,马上黑得像盲掉一般。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我索性坐低。 过很久我很久,我问:“为什么不说话?” 他没有回答。 四周围太黑,我们很少有机会置身完全隔声与绝光的地方,人类原始的恐惧慢慢沁透。 “喂,说话呀。”我开始觉得热。 他终于答:“没有什么可说的。” “我老觉得你有诉不完的衷情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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