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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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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是一个这么念旧日的人,别人送的花早已戴得凋谢,却还觉香气扑鼻,这么有情有义,我飘飘然了,像所有人一样,此类美德,我是很乐意加诸己身的。 周末后珍妮告假到美国去,她有男朋友在那里。 她是否想嫁到彼邦去?且听她娓娓道来:“你别说,也不错的,生活简单得多,大部分时间在厨房研究菜单,看看电视,一点是非都没有,家家户户都那么过。” 确是人间蒸发的好方法之一,不过大隐隐于朝,真的想反朴归真,在闹市亦可以得道成仙,何需离乡别井。 我比珍妮大几岁,道行自然高过她。 她走之后我寂寞透顶,连个说絮语的酒肉朋友也没有,只得专心寻找对象,放消息出去给朋友叫他们介绍,尽力解释已有成家立室之念……又得四出相看,也忙了一阵子,吃饭喝茶坐船跳舞,无处不去,伴儿没找着,差些成为交际花。 原来要找个固定的男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大吃一惊,因同情自己,连带同情全女类,因此,在服务店里遇到郑太太,竟没有别转头。 当时我低头挑发饰,忽然听见身边有一把苍老低沉的女人的声音问售货员:“给我看看那个粉红色的。” 谁,我好奇,谁那么老还要粉红色,当然可以说英国皇太后八十岁还穿粉红。 头一侧,见到是郑太太。 她看到我,略一犹疑,便朝我走过来,要大方便双方大方,我抿抿嘴唇。 “郑太太。”我称呼她。 “别叫我郑太太,我已不是郑太太。”她黯然说。 哦,终于离了婚了。意外之际,说不出话来。 她打扮得更年轻,衬衫上都是小褶。每个褶上缀一只小蝴蝶结,结中央钉一颗假珠子,脚上穿上十余年前也流行过的白色花网袜。极浓的舞台化妆,前刘海一丝一丝学小女孩。 也好,忠于自我,老娘爱充十九岁半又怎么样,人各有志。我叹口气,谁让我没有勇气,只好眼白白的妒忌她,挑剔她。 她说:“很久没看见你,你气色很好。” 我说:“化了妆。” “没有嘛,看不出来。”她一味客气,“到底年轻,皮肤都不一样。” 此刻她的情绪应该好得多,事情解决之后,可以全心全意的医治伤口,不必一直淌血。 话终归要进人正题,她说:“我真错怪了你。” 我假装不明白:“没有呀,你怎么会?没有的事,大家有点小误会而已。” 被人欺侮了,千万别诉苦抱怨,佯装什么也没发生过苦事放在心中,过后务必使她也不记得是否害过我,那就最理想。千万别以弱者身分出现,弱者人皆踩之,不要给别人这种机会。 “假如旭初真同你有什么,我还甘心,此刻他越来越不象话,同秘书小姐混。” “郑太太,也许你多心。”我反而调转头来安慰她。 “他承认。”她说,“他什么都承认。” 啊,那就没救了。 “像他同你,我怎么逼他,他都不肯承认。” 我忍不住骇笑,逼,怎么逼法,用酷刑,疲劳轰炸,哭,闹,抑或叫亲友来清算他?郑太太苦笑,“这次完了,他完全不怕,晚上都不回来,我不离婚也不行。” “是几时开始的?” “两个月前。” “不,”我忍不住,“你见时开始怀疑他?” “一结婚就要留神,”她仍然坚持,“你不知道天底下有多少妒忌的人要破坏别人的婚姻。” 郑太太自己实践了她的预言:一开头就不看好这段婚姻,觉得危机重重,于是努力地防范错误,结果越做越错,她修成正果:她一点没有猜错,这段婚姻真的不长久。 真是悲剧,一直把丈夫当贼,老郑终于没有敢辜负她,他去做了贼。 她感慨的说:“现在心死了,反而睡得熟。” 我搭讪的放下手中的发饰,说:“我约了人,郑太太,改天见。” 她恋恋不舍的让我离开,寂寞的人泰半不肯放开朋友。虽然我并不是她的朋友。 这宗事件告一段落了。 本来演第三者的我,角色已经完成。 可惜呵,因为老郑是个可爱的男人,有许多好处可容发掘。 缘份是时间上的巧合,倘若我在此刻遇上老郑,加上他摆脱妒妻的决心,可能会得开花结果。 但是没有,我与他在同一间公司工作的时候,时机尚未成熟,一切就差那么一点,当然我没有大力争取,也是主要原因。 我与老郑之间,到底有没事呢?此刻想来,十分疑幻疑真,是一个妒忌的女人的想象?抑或咱眉目间确有暧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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