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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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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一颗心,这也好,转来转去,还不是一样的人,一样的事,反正她不过是暂来歇脚的,或一年或两年,在哪里都没有关系,哪里都是他乡,哪里都有好为人师的贩夫走卒。不见得乙公司的女秘书比这里的清秀,男职员又比这里斯文。 沦落在街头与街尾完全是同一回事。 我很高兴她看清了这一点。 可是我在公司里更不敢露出跟她相熟之意。怕她会不高兴。 林可人的身分始终是神秘的。 过年,长辈把我带到各种大型应酬场所,我乐得去开开眼界,却没有邀请女伴,虽然他们一直客气地说:“叫女朋友也一起来。” 但是这年头在外头泡的女人,很年轻就很坏,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虽然A君出席,但眼睛到处溜,留意在场的B君C君有无可能。 我很怕这种人际关系,觉得自己应付不来。 没想到在大年夜在这种场合看见可人。 她穿着一件貂皮大衣,大衣里面一袭丝绒旗袍,面孔细细化过妆,明艳得不能形容。 我远远地打量她,她还没有看见我。 好家伙!这才是真正的她,真正活色生香。 若不是这么熟,真会以为是另外一个人,她穿的丝袜上都钉有水钻,怎么这么艳?现在可露出一点真实身分来了,只见她眼若秋水,美目盼兮,直挺的鼻子衬着菱角似的嘴唇,活脱脱一个红牌阿姑模样,风情万种。 我看得呆了。 连忙问熟人:“那个美人儿是谁?” 他们一看,“啊,云七爷的女朋友,走了有五六年了,最近分开过,今天倒是又在一起,他们这些人的感情虚虚实实,很难猜测,都是些风流人物。”笑。 我吸进一口气。我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 一时间,在脑海中立刻构成一个故事大纲:公子哥儿的情妇,本身也非等闲之辈,有点学识,经过五六年的来往,他并没娶她的意思,她开始生气,终于示威,出来找了份工作,以示她也有能力养活自己…… 他怕了,两个人又和好如初,所以齐齐出席舞会。 看样子林可人真正离职的日子不会太远,所以她懒得转工作岗位。 这一年多近五百个日子,也亏她同我们混,也亏她这种金丝雀会得别出心裁地决定在晨早八点钟起床来受这种闲气。 我问:“她姓林?” “是,桃乐妃林。” “中文名字叫什么?” “不大清楚。” 趁她身边的男伴走开,我过去说:“桃乐妃,请你跳个舞。” 她一抬头,见到是我,略觉压抑,并没有不欢之状,“好。”她很爽快地站起来。 在舞池中我同她说:“你美得叫人晕眩。” “谢谢你。”今夜她是有生命感的。活泼泼的一个女人,“你终于知道我是谁了。” 我凝视她一会儿,“何苦呢。” 她微笑。 “身上这袭大衣,在咱们公司做五年也做不回来。” “别这么说,开头的时候,我的确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我接下去,“但随后发觉,普通人的生活,苦不堪言?” 她摇摇头,“你错了。第一:谁都是一双眼睛一支鼻子一张嘴巴的普通人。第二:你认为我不普通,那完全是环境造成。第三:一般人的生活正常快乐,只可惜他们的圈子容不下我,桐油埕,始终只好装桐油。”她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来,”我说,“我们去喝杯咖啡。” 我把她拉到舞厅楼下的咖啡室。 她一进去便吸引无数目光,我与她只好选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刚才她说的那番话当然完全属实,这个林可人,她要不开口,一开口那种真实感,真是撼人心头。 “告诉我你的故事。”我要求。 “我们的宇宙飞船坠进圣海伦火山口,引起还座死火山爆发……” “别乱套,真的故事。” “真的故事太凄惨,没有什么好听的。” “可人,到现在还不老实?” “他叫我回去。” “娶你?” “订婚。” “如果爱你,为什么不干脆结婚?” 她耸耸肩,“我也这么跟他说。” “索性一刀两断,不可以吗?”我冲动地说。 “我爱他。”可人说。 “什么?”我不相信耳朵,在他们那种复杂的环境里,怎么可能产生爱情,“你的意思是,你们互相需要。”我很残忍的更正她。 “为什么我不能爱他?”可人扬起一条眉,“过了十八岁就不能恋爱?” 我笑,“看样子还是因为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你俩确是一对相依为命的活宝,合衬非常,但是爱情?别唬我好不好?” 可人侧着头,“在写字楼中,你不会如此痛毁我。” 我叹口气,“我妒忌了,对不起。” “妒忌?”她睁大宝石似的眼睛。 “男人对女人,若没有那一份私心,就不会关怀备至。”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她洞悉一切,笑盈盈地。 “你相信朋友吗?”我无奈地问。 “我当然相信,谁准备拿钱出来吃饭,谁就有朋友,谁越多事要求人,谁就最需要朋友。” 我与她四目交投,大声笑起来。 “桃乐妃,你在这里。” 我们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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