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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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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头发在一边斜下来,挡住半边脸,每次吃叉上的食物,都要轻轻拨开头发。 真辛苦。 还是那个醉女可爱,憨态可掬,率性而为,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牢骚就发牢骚。 吃完我付账,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我也看她,向她微笑,纯粹是礼貌,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人家会误会。 在门口撞到一个人,对方“啊哟”一声,手袋掉在地上,我帮她拾起来,一抬头,看清楚她的面孔,轮到我“啊呀”地叫起来。 她茫然地看着我,眯着眼,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 我温和的笑,“你不记得我?” 她摇摇头。 “我们见过好多次了。”我说。 她可爱的耸耸肩。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我要把握。 “我们还跳过舞。”我又说。 “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她率直地问。 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 我连忙说:“是。” 她脸颊忽然绯红,傻笑起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来,过来,我陪你吃午餐。” “我不是来吃饭,我来找人。”她说。 “我等你。” 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她找的人,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 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才五分钟,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 她们在开谈判,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 “我要你离开他。” “不行。” “我是他妻子,没法子,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 “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他已不爱你。” “他也不爱你,他根本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你呢?你除了爱酒瓶,还爱什么?” 我很震惊,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说话像比剑,利刃下割痕至深,血肉横飞。 “那是我的事。” “你如果有志气,就该离开他,把酒戒掉。” “哈哈哈,你倒为我好。” “我们不必再谈了,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 “他迟下也会抛弃你,我就是你的前身。” “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 她呆在那里。我为她难过,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 “放手。”我轻轻说。 她垂下双眼。 “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我再提醒她。 “说时容易做时难。”她苦笑。 “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我说。 “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她沮丧的说:“十年苦恋,没想到有这种结局。” “种瓜得瓜,”我取笑她,“种苦瓜得苦瓜。” 她涩笑。 “他恃着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吧?” 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不,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他没有钱,他是个诗人,没有工作,一直很穷,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就因为他不能养家。” 我傻掉。有没有听错?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 “也许父母是对的……我被他们赶过出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才叫我回去,我们终于结了婚,嫁妆太过丰盛,引起他不快…对不起,我说得一团一团。”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事实刚刚相反。 我瞪着眼睛。 “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不要叫小姐,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但是没有用。”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不知说些什么。 她扬手叫侍者过来,吩咐要酒。 才下午两点半,就开始喝。 “你说得对,尽力之后,就该放手。”她喃喃低语。 我打电话回公司告假。 她捧着酒杯,忽然问我:“你是谁?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一个朋友。” “真的……朋友?” “你有许多朋友,陆医生也是其中一位。”我说:“事情不会太坏,不必抱牢酒瓶。” 她憨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轻脆稚气的声音故作豪放。 我笑出来,“谁教你背会这些?” 大约念中学就恋爱了,十年也难不倒她,至今不过二十六七。 “我们是中学同学,十多岁便闹恋爱,父亲把我送出去读书好避开他,但是我偷回来好几次,根本没念成大学。” 我说:“这是前世的事,我看过一本叫《寻梦》的小说,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纠缠完全由于前世的因果。” 她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我说:“缘份到尽头,你自然会得忽然醒觉,魔咒解除,你会问你自己:怎么搅的?我会为这个人哭?像一场梦一样。” 她喝干了一杯,再叫酒。 “酒会浸死你。”我气。 “真的?真的会完全忘记?”她问我:“那多可怕,我情愿刻骨铭心一辈子,也胜过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来真有这种瞎浪漫的人。 “来,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汤汤什么都没有。”她说。 “家里有他的诗集,”我哄她,“别又醉倒在这里。” 她笑:“胡说!他的诗从来没有结过集。” 我说:“那你为人为到底,为他整理诗篇,编成诗集。” “不,他不肯。”她摇摇头,“他要靠他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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