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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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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他会觉得好看。 这一轮我们都早睡,略迟便双眼睁不开,撑一会儿,也都休息了。 我与永正挤一块儿,另一间空房让给客人。 等到上床,一时又睡不着,大概是说得兴奋起来,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炽。 过几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与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这次冥思之后是否会进化成为一个圣人,但可以肯定精神松弛不少,以后我也要每年来一两次。 至天朦亮我才堕入梦乡。 我醒得迟,刚凑得上吃早餐。 门口停着辆小小吉甫车,是森林管理员来查看我们是否需要帮忙,道路现已畅通。 这样看来,我们的客人也要与我们话别了。 相处两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这样潇洒人物,以后只怕不易碰到。 送走吉甫车,他们回到厨房来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说不出话。 镇定如永正!双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说:“也许日后我们可以约会。” 永正摇摇头,“以后各散东西,很难特地聚头。” 我不以为然,“那全凭你们想不想见面,多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么我们约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 客人不出声。 我问:“什么时候?” “十年后今日,晚上七时。”水正笑。 客人很难过,他用手托住额角,一派难言之隐。 也许他是有妇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难再抽身出来。 可惜,一男一女在这么难能可贵的机会下碰见,但不能有发展。时间不对,早十年,他也许未婚,但永正还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无所谓,他已经老了。 你说你说,已配成对的男女是否要感谢上主。 他说:“我要出发了。” 我们拥抱道别,看他背上背囊离去。 我们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问:“他会不会回来?” 永正说:“很难。”她低下头。 “说得也是,他那个环境,很难允许他同圈外人发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来,“你什么时候发现他身份的?” “他那头金发一露就认出来了。”我说:“谁不认识他?” 永正点点头,“只有他认为我们不认识他。” 我奇道:“你没说你知道他是谁?” “我没有,你呢?”永正反问。 “我也没有。”我说:“我以为你有。” “我觉得他应当有些私人生活,他一个人走这条山路,也是为着享受宁静,一把他的名字叫出来,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残忍。” 我说:“那么我们真做了件好事。” 过一会儿、水正问:“那么大红大紫,举世闻名的大明星,为什么状有不欢?” 我说:“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内心不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晓得,许是为了寂寞。” 永正不出声。 我问:“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们也应离去了吧?” 永正犹自沉思,像是没听见我说些什么。 “永正,永正。” 她进房去了。 过数日我们也离开木屋。回到我们原来的生活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头,他在走新的蜜运,我不会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欲都与我无关,他才不希罕我的诅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举。 我们曾在电视与电影中看到我们的“客人”许多次,他催烂的金发与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们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们接触之深切,也许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识为浓。 事情还没有完呢。 我看到新闻杂志上的一段访问,(他很少接受访问),他说及当公众人物的烦恼: “……即使到小镇去,也不能避开人群的热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开始发抖,咖啡泼泻,我便知道事情已经完结,有人打电话给亲友,我便马上离开。” “但是他们会把车开出来紧随我尾后,我只好改道折返纽约,有什么分别呢?反正纽约的人也一样热情。” 我看得笑出来。 可怜的公众人物,名气来自群众,公众可以爱你,也可以冷淡你,公众可以给你,也可以取走,骂你赞你,都是给你面子,请苦笑吧,有什么是不要付出代价的呢!不能忍受吗?请隐姓埋名去,千万不要抱怨,千万不要有烦言,请庆幸名字为社会公用,有那么多人在乎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同你斤斤计较。 我继续读那篇访问: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无疑问,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后受到热心人招呼的那两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几十个钟头中,我如沐春风,这个记忆是我毕生难忘者。” 我立刻拿给永正看。 永正读完后,将杂志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问。 “不用。”她说:“记忆藏在这里。”她指指脑袋。 我觉得很对。 一次相逢,以后各走各路,记忆长存。三天是这样,三年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缘份,有长有短,终有尽之一日,生离死别,不要强求,该放手时应即时放手。 豁达加永正,当然明白。 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他们真的能够在帝国大厦顶楼相逢,再续前缘。 那时候,他的一头金发,不知是否还如今日般美丽,啊,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离合。 但今日,我们还得做今日该做的事。我收拾书本,与永正出门上课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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